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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骏琪:天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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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 19: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汉寿老干部网宣 于 2024-7-2 19:07 编辑

天道(十)

萧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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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爷有三兄弟,伯爹有三个儿子。爷爷居第二,生子二,夭折了一个,只剩父亲一人了。前所说的叔妈是爷爷三兄弟最小的一个,他死得很早,早到我出生时竟没见过这位叔爹,是什么原因而早逝,待查。叔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我叫她开媠娘,远嫁益阳烂泥湖。小女嫁本队张姓,也没能生下一男半女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叔妈就这样孤零零地过日子,是真正的一人世界。叔妈有支气管哮喘的疾病,发病的时候,喉咙里嘶嘶作响。娘和她关系好,叔妈对我也很好,她是我村的五保户,说是五保,实际上仅仅保证有几粒米给她,有时候学校也发动学生伢几为她砍柴火,砍一次柴也能让她烧几天的。在叔妈无法过日子的时候,就到益阳开媠娘家去。有一年冬季,在一个“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的日子,开媠娘的丈夫曾应贤冒着大雪来到了庶吉堂,我们当仁不让地接待了他。中餐时,我们开始喝酒,喝到半酣时,应贤媠爷叹了一口气,告诉父亲:舅爷呢,你婶娘叫哒吵烦呢。叔妈就这样孤零零地走了,她客死在异乡,虽然埋葬在故土。也不知她的灵魂回来了没有,但我要告诉你,那一年的冬天好冷。
  我仍然去影剧院,再去的时候,我认为看戏看剧是次要了,找一个女朋友才是主要。这时,你是否说我是早恋?而且,我还知道了那个长辫子姑娘是青山村的,是从安宁出来的移民户。有一夜,我发现《远行篇》也“发表”在围墙上,要知道,这可是我的“处女作”啊。我现在最重要的是,今天晚上我必须找到长辫子姑娘,我要向她表白,我要和她一起过田园式的生活,我要和她“红袖添香夜读书”。
  那天晚上,我找到了她,上天安排让她坐在我背后的位置。美中不足的是,她是带来她弟弟来的。我把瓜子给了她三分之二,她接了,响亮地剥着。我们说着话,有好几次我都想向她表白什么,但始终不敢说出来,戏台上演的什么,我没看,我提出来,在散场后我送她一程,她吃吃地笑着,没反对也没赞同。但到了散场了,我们一起走出影剧院,我再次提出要送她时,她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我们一起来了好多人哩”。
  很沮丧,我一个人回了,我走得很快,仿佛有影子追我。三斗村了,大石桥了,赵家嘴了,黄泥坝了,听到了熟悉的流水声,这条溪水流了多少年了?我大踏步地走着,长辫子姑娘的声音还在吃吃地笑着,庶吉堂还没有睡,月亮挂在关山的老树上,鱼在池塘啜食着,我上床睡了,但长辫子吃吃地笑了一个晚上,在暗夜中格外清晰。
  第二天晚上,我没有去影剧院。我在写降临到这个世界上17年的第一封情书。开头时我称呼长辫子为“亲爱的”,这是上世纪80年代最时髦的称呼,很认真的,不像现在搞传销的称任何人为“亲爱的”那样滥情。但长辫子会接受这个神圣称呼吗?我把只写了三个字的那张纸撕了,又继续写,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无所谓啊,我放肆写,写我的相思之苦,写她的长辫子好看,开始时写得吞吞吐吐,后来就流畅了。直到晚上11点多钟,情书写好了,去抽屉里找了一个信封,用隶书字体写了地址,收信人就让空着,我决定再去影剧院时,悄悄递给她。这时,我真的笑了,憧憬中长辫子拿着信羞羞地看,她的脸羞得通红,看完后将信递给我,望着我,嗯嗯地点点头……
  我仍然去影剧院,这是又一个月白风轻的夜晚,我是一溜小跑走的,意料之中的完美会是现实吗?口袋里的信似乎出汗了,月夜如白昼一样清晰,影剧院在奔跑中出现了,影剧院的灯比月光还亮,长辫子今夜会来吗?我看见了她,第一句话说什么呢?
  长辫子站在灯光下,她没有看见我,但我看见了她,因为站立,第一次我看见了她好矮,她的矮让我的爱情迟疑了一下,但马上恢复了平静,这个世界,有十全十美的人吗?可她似乎在等谁,她的脸上呈焦虑色。忽然,她抬起了手腕在看。我明显地看见她的左手戴了一块亮晶晶的新表。她有男人了啊?肯定有了,这是上世纪80年代女性有了未婚夫的标志,她在等她的男人。我呆在《小窗》栏下,傻傻地望着长辫子,希望我的假想不正确,希望她还没找男人,但希望了仅几分钟,一个同样矮小的男人向长辫子走了过去,长辫子惊呼一声,矮男人却嘻嘻哈哈地笑着走拢,长辫子用拳在矮男人的背上啪啪啪地打了好几下,然后笨拙地挽了男人的手,两个人向演出厅走去。
  我的初恋就这样完了,我对她的爱恋竟然是因为她拥有两根乌黑发亮的辫子。10多年后的一天,我在瞿先生家喝酒,师生正喝得兴致勃勃,突然门被推开了,随之一个大噪门在喊道:瞿老师吔,你恰的么子好菜啊,有我的份吗?我本能地抬起头一看,尽管10多年已经过去了,但我仍然认出了她是长辫子。10多年过去了,她的长辫子也剪掉了,人也胖了,大腿以上脖颈以下全是腰。长辫子显然没穿乳罩,两个布袋一样的乳房垂在胸前,随着她的大声说话和手势,乳房也无节奏地弹跳。这就是在10多年前我爱恋过的长辫子啊?我清晰地记起来了,10多年前那个月白风清的夜晚,那个匆匆赶来影剧院的矮小男人并不是横刀夺爱,而是及时救了我,果然南无阿弥佗佛啊,积累了10多年的愤懑和压抑,我一下子释怀了。
  17岁多了,我成了一位橙色少年。我的同龄人都烟酒了,但我不会,每次看到父母兴致勃勃地推杯换盏的时候,我拿过娘手中的杯子,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呀呀呀,这种又苦又辣的液体怎么这么难喝?我发现父亲喝酒的时候,正是他情绪最好的时候,我看过很多关于酒的书,里面的描写大都是正面的,关羽温酒斩华雄,武二三碗不过岗,林冲为了一壶酒躲过了草料场的那一场大火……就连我一直崇拜的翰二爹,也时常端着一小碗酒,吟哦着尘世的喜怒哀乐。
  父亲说,儿子应该喝酒,一个男人不喝酒,不就成了婆婆妈妈了吗,上席后端起一碗饭张口就吃,人家以为你饿死鬼投胎呢。喝酒是一种应酬啊,喝酒能认识社会上的很多人。娘说,喝酒伤肝呢,抽支烟也伤不了什么。况且上下邻居来家里玩,一支烟一碗茶是最起码的礼节吧。为了这件事,父母似乎还争论了好久,而且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由我一锤定音:别争了,我烟也抽酒也喝,这下该行了吧。
  第一次喝酒时,小心地喝了一点点,那股苦而辛辣的味道由喉咙直冲胃部,让人十分难受,急忙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入口中咀嚼,以冲淡口中酒的苦涩。慢慢地觉得自己适应了。有时在朋友家,看到一桌子好菜而竟无酒时,心中很是难受,就这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竟达到了无酒不餐的地步。至于抽烟,我一直是无论烟的好歹,都可以吸的,而且也分辩不出什么优劣。如果不写点什么,我可以一天不抽一支烟的,写作时烟就抽得厉害了,但一天也不须一包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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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 19: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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