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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荀子·王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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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6 18: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永志 于 2024-8-6 18:32 编辑

读书《荀子·王制》(一)

我读荀子.jpg
赵又春著《我读荀子》 岳麓书社


1【原文】请问为政? 曰:贤能不待次而举1,罢不能不待须而废2,元恶不待教而诛,中庸民不待政而化3。分未定也则有昭缪4。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5,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故奸言、奸说、奸事、奸能、遁逃反侧之民6,职而教之7,须而待之,勉之以庆赏,惩之以刑罚,安职则畜,不安职则弃。五疾8,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才行反时者死无赦。夫是之谓天德9,王者之政也。
注释 1不待次而举”:不凭级别次序选拔官员。“待”,“依靠、凭借”义;“次”,指人在某个系列中所处的层级、地位。
(2)(pí):通“疲”,软弱。不待须”:“立刻”义。“须”,“须臾”义。
(3)“中庸民”:一般人,普通老百姓。“不待政而化”:不依靠行政措施去强制他们听话,而是凭着自己的高尚行为去感化他们,使之拥戴自己。
(4)昭缪(mù):同“昭穆”,古代宗庙的排列顺序,祖庙居中,父辈的庙在左叫昭,子辈的庙在右叫穆,以此来区分上下次序。
(5)“属于礼义”,指能按礼义行事;“不属于礼仪”,不能按礼义行事。“属”,有“跟从、随顺”的意思。
(6)遁逃反侧之民”:指逃亡流窜、不守本分的人。“反侧”,违法规则行事。
(7)“职而教之”:“职”,安排适当的工作。
8五疾:指哑、聋、瘸、断臂、侏儒。
9)末句的“是”字是指代全部上文所说,非特指靠近的几句
【译文】请问怎样从事政治?回答说:对于有德才的人,不凭级别次序选拔官员罢免无能之人不等片刻而立即实行;对于元凶首恶,不需教育而马上杀掉;对于普通民众,不依靠行政措施去强制他们听话,而是凭着自己的高尚行为去感化他们,使之拥戴自己在一个人具体名分还没有确定的时候,也要让他有个大类的归属,贵族子孙如果不能顺从礼义,就把他们归入平民平民的子孙只要具有古代文献知识,而且思想行为符合礼义,也可归入卿相士大夫之列。对于那些散布邪恶的言论、鼓吹邪恶的学说、干邪恶的事情、有邪恶的才能、逃亡流窜、不守本分的人,就安排强制性的工作并教育他们,静待他们转变;用奖赏去激励他们、用刑罚去惩处他们;安心工作的就留用,不安心工作的就流放出去。对患有五种残疾的人,君主收留并养活他们,根据才能使用他们,根据职事安排供给他们吃穿,全部加以照顾而不遗漏。对那些用才能和行为来反对现行制度的人,坚决处死,决不赦免。所有这些可以称做天一般的德行,是成就王业的圣王所采取的政治措施。
 
2【原文】 听政之大分1 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2。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贤不肖不杂则英杰至是非不乱则国家治。若是,名声日闻,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凡听,威严猛厉而不好假道人3,则下畏恐而不亲,周闭而不竭4,若是,则大事殆乎弛5,小事殆乎遂6。和解调通,好假道人而无所凝止之,则奸言并至,尝试之说锋起若是,则听大事烦,是又伤之也。故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职而不通,则职之所不及者必队。故法而议,职而通,无隐谋,无遗善,而百事无过,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职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其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偏党而无经,听之辟也7。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
注释1)“听政之大分”:“听政” ,指在朝廷上或在官员办事的地方处理政事。“听”,是“审理、处置”的意思。“大分”,“分”,辨别清楚的意思;“大分”,用作名词,指谓据以区分的原则。
2)“以善至者”和“以不善至者”的“至”,是“导致、招致”义。
3)“道人”字面意义:借助别人的力量、支持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假道”,“借路”义。
4)“周闭而不竭”:不愿说出心中全部意见。
5)“殆乎弛”:“殆”,便是推测,相当于“必定”;“弛”,“松弛”义。
6)“遂”:通“坠”,失坠;落空,停顿。
7辟:通“僻”,偏邪。
【译文】在朝廷上听取意见处理政事的原则有待处理的那件事,如果当事人当初那样做乃是出于好心善意,做坏了,是认识问题,只是犯错误,那就按礼制规定宽大处理有待处理的那件事,如果当事人当初那样做乃是出于坏心恶意意,做坏了,那就是犯罪,那就用刑罚对待他。这两种情况能区别开来,那末有德才的人和没有德才的人就不会混杂在一起,是非也就不会混淆不清。有德才的人和没有德才的人不混杂,那末英雄豪杰就会到来;是非不混淆,那么国家就能得到治理。像这样,名声就会一天天传扬出去,天下的人就会仰慕向往,就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这样,圣王的事业也就完成了。如果主持人听政时只顾自己的威严,完全拒绝听取别人的意见,下面的人就会害怕恐惧而不亲近,不敢多所以论,愿说出心中全部意见了,这样必然是大事办不成,小事落空。如果毫无主见,随波逐流,喜欢宽容地顺从别人,以致无休无止地议论个没有完,奸诈邪恶的言论纷至沓来,试探性的谈说就会蜂拥而起;那末听到的事情就会面广量大而政事也就繁多琐碎了,最终也不利于处理好事情所以,如果因为有了法治,处理问题时就不再进行讨论研究,那么,法律条文没有涉及的事情就会无法可依;如果因为规定了各级部门的职权,就不再彼此沟通,那么,职权范围涉及不到的事情就必定没有人过问。因此,必须既有法制,又遇事进行讨论研究,既规定各部门的职权,又在办事时彼此沟通,这样,坏人的阴谋才不会不被发现好人的善行才不会遭到遗漏任何工作都不会发生失误了;这,不是君子当政,那到的。由此可知,所谓公平公正,平衡各部门的职权,所谓宽严适中,乃是端正处理政事的态度,有法可依的事坚决依法办理,法律没有做出规定的事就相似的情况类推处之。这样,就没有那件事情处理不了。总是想当然地临时做出决定而没有常规,这是处理政事应该避免的因此,有了良好的法制而仍然产生动乱,这情况可能有的;有君子而仍然发生动乱,从古到今还不曾听说过。古书上说:“国家的安定产生于君子,国家的动乱来源于小人。”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荀子的智慧.jpg
荀子的智慧

3【原文】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1。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2。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3),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4,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5)此之谓也。
注释1)“分均”,标识人的地位、身份的“名分”大家都一样;“势齐”,是说势力、地位相当;“众齐”,是说拥有的奴隶一样多。“不偏”、“不壹”、“不使”,依次是谁也不能压倒谁、统一谁、役使谁。
2)“国有制”:指国内居民有了名分,人们的地位固定了。
3)“物不能”:社会生产出来的东西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澹:通“赡”,满足。
4)“兼临者”:相互面对而不仇视,亦即彼此相安。“临”,“面对”义。
(5)“《书》曰”句:见《尚书·吕刑》。
【译文】标识人的身份、地位的名分都一样,谁也不能压倒谁,人的力、地相当,拥有一样多的奴隶,大家平等了就谁也不能役使谁。自从有了天有了地,就有了上和下的差别;英明的帝王一登上王位,治理国家就有了一定的等级制度。两个同样高贵的人不能互相侍奉,两个同样卑贱的人不能互相役使,这是合乎自然的道理。如果人们的权势地位相等,而爱好与厌恶又相同,那么由于财物不能满足需要,就一定会发生争夺;一发生争夺就一定会混乱,社会混乱就会陷于困境了。古代的圣王痛恨这种混乱,所以制定了礼义来分别他们,使人们有贫富贵贱的等级差别,从而大家能够相互面对而不仇视,可以说养育天下人的根本措施。《尚书》上说:“要整齐划一,就要先做到不整齐划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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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7 06: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点赞精彩,问好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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