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岗——常德地区第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 尤万鹏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在“建设主体,改造两翼”的方针指导下,常德县委在周家店区天门岗村裴家庄上组织十七户贫下中农,成立了天门岗农业社,选举青年农民裴福森任社长。区委派干部杜至美常驻社内指导工作。由于当时的规模小,加之治水工程紧张,农业社当年的经济效益,与周边的互助组不相上下,没有凸显出农业社的优势。 一九五五年十月,中共常德地委派来了工作组,组长是地委组织部的莫科长,随员有办公室的贵发兴,区政府指派干部彭晋官为工作组成员,一同进驻农业社。经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天门岗农业社的规模扩大到田包堰和天门岗两个村的范围,共计编成8个队,有123户,950人,田地总面积2300亩。十一月初,举行了“天门岗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大会(以下简称天门岗高级社)。这是当时常德地区的第一个高级农业社。 高级社的组织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了十九个社员代表,从中产生了九个社务委员,一个监委主任,并一次分工负责,权责到位。社长裴福森主管全盘工作。副社长曾昭仪负责人事,包干一、二、三队;副社长吴永远主管生产,包干六、七、八队;主管会计陈菊初负责财务与内务工作;助理会计彭先知协助财务,包干四、五队;出纳保管尤万鹏,负责资金、物资等管理工作,包干多种经营。以上六人是社委会的主要成员,各负其责,在待遇上分别享受50%—70%的同等劳力平均工分的比例补助。妇女社长雷淑贞,社委胡泽友、陈兆宇,监委主任钟银珍,实行误工记工、评公记分。由于当时的分工明确,农业社的各方面工作都开展得井井有条,在农村中明显地“鹤立鸡群”。 高级社实行股份制体制,股金分“公有化”与“生产费”两大类别。公有化股金,指耕牛、农具等设备性资金。这种股金是将社员现有的耕牛农具等设备折价入股,一次交不清的,大部分是贫雇农,他们由国家的“合作化基金”支持解决;中农、富农入股多余的部分,进入往来帐户,由社里分期偿还。生产费股金,由社员将种子、肥料等资料抵交后,大部分都以现金交纳,困难的贫雇农则以“合作基金”支助解决。由于当时的政策都向高级社倾斜。社委会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生产单位大都超额完成。 多种经营在高级社是一穷二白的底子,也没有股金支助。全社共有副业人员32人,以当时的个人职业性副业如理发、养鸭、修理等为基础,实行核定底分,按分定款,逐月结帐,回队分配的办法。每分底分每月交款3元,最多的底分为15分,每月交款45元,如看鸭的老师傅邬家国,一家三个人看鸭,共底分38分(两男一女)每月交款114元;一般副业人员为8—12分,逐月结算分文不少。每月纯收入1200元,可供社里的各项开支和副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 为了发展多种经营,搞活社里的经济,社里先后办起了“土纸厂”、“颗粒肥料厂”、“养猪场”、“酒曲场”、“酿酒场”、“农具修配场”、“园艺场”等七个成规模由社直接管理的小企业,共有从业人员七十二人,加之分散的养鸭、加工等副业人员的收入,使当时的高级社,真正地成了常德地委的典范。工作组对农副业生产的管理和效益都作具体的研究分析,从中找出前进的规律和发展的方向。每个月他们都有社里各方面情况的统计资料,和向地委具体汇报的报告。 高级社的财务管理非常严格,有完整的制度。全社队委会以上的干部共51人,没有一个人借款,一百零七个副业人员没有一个人欠款,七个社办企社的产品销售没有赊欠款,社委会没有任何招待费报销。地委工作组的同志,长期住在社长裴福森家里,伙食费按餐自结,社里不加任何补助,莫科长经常亲自过问财务,分析报表。一次会计陈菊初未经批准,购买了一个钉书机,报销2.8元,对这种目无纪律的行为,不仅在社委会上公开检讨,还在地委主办的“常德农村”刊物上点名批评。还有一次社长裴福森在办公室拿了两张白纸裁作小张后,钉成日记本,财务人员面对面的提出意见,莫科长责成社长当面退款0.12元,并对社长公物私用的行为也在“常德农村”刊物上点名批评。 高级社的劳动管理,搞得很细,这是莫科长蹲点要具体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很多表格都是他亲自制定的。 全社是一个分配单位,社员凭工分挣得收入,因此评工记分是关键环节,全社地理环境差异很大,坪田与塝田,黄土与黑土,远田与近田,以及四季不同的气候,轻重不同的劳动等,要把工种、工夫、工分搞合理,是一件很烦难的事情,莫科长及工作组干部都亲自动手,亲身体验,实地比较,最后对评工记分实行劳力以底分为基础,土地划分一、二、三类,工种和工分实行三等九级,作为评定工分的依据。全社统一制定了“三等九级评工记分”簿,印发到劳动小组,工分做到日清月结。生产队里的文书和记工员每天的工作量都很大,作的结果要做到全社平衡。因此一九五六年的收益分配,最后还是按照收支结算后的可分配部分,以各队评定的工分为基础,统一以每十分0.57元的分值,由社委会逐队召开年终分配兑现会,当场兑现。 一九五六年年终总结时,地委工作组对核算单位的规模提出了讨论,在广泛的争论后,最后确认了三点:①统一计划管理,以队核算,自负盈亏;②社工统筹管用,回队参加分配;③各项副业生产,由社统一经营,带资回队,参加分配。这样做与后来全国统一实行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如出一辙。 一九五六年的年终总结后,地委工作组撤回了地委,同年地方行政体制实行了撤区建乡的变更,天门岗高级社自然成了当时乡政府的重点社,由副乡长彭晋官长期驻社指导工作。根据地委工作组年终总结的指导思想,一九五七年开春后,社里将提留的生产费如数下拨到队。这一年生产队有一定的自主权,责任加强了,社员的思想意识也有所改变,加深了“以社为家”的主人翁精神。农业生产虽然双抢时遇到了久雨成灾的天气,但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都是当时的最高水准。社里的多种经营发展很快,特别是园艺场、养猪场和综合性的管理体制都是当时县、乡的典范。 天门岗高级社在地委工作组的指导过程中,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摸索了前进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