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17-8-29 11:32 编辑
常德市"最美政法干警"
一一卜玉苹同志优秀事迹简介
(二)温情办案追求案结事了
2011年5月,卜玉苹以优异的成绩遴选至常德中院立案庭工作。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最能体现法院.法官形象,需要法官有足够的真心.细心和耐心。
立案庭接待窗口都是些刚参加工作的"小年轻",卜玉苹在工作中总是以"知心姐姐"的身份悉心教导着她们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提供法律咨询,解惑释疑,办理立案审查手续。在她的指导与布置下,立案大厅专设了导诉台用来接待来访和指导诉讼,给初次接触法院的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免费提供空白诉状样本.<<诉讼指导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不同类别案件的举证指导书等,让每一位当事人知悉法院诉讼的各个环节。老花镜.笔.纸.桶装纯净水,临时的急救药箱,一个又一个细节,无不体现着人民法院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关爱。
2011 年9月,她接待了一位来自桃源的七旬老人。老人因三个子女相互推诿不支付赡养费,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后,子女们仍拒绝支付赡养费,老人在走投无路之下来常德中院"上访"。面对老人辛酸的哭诉,卜玉苹一边安抚,一边与基层法院.老人所在乡镇的司法所联系,请求共同做好其子女的工作。得知老人一天没吃饭,她安排老人吃饭,考虑天气炎热,及时安排休息室供老人休息。直到晚上七点,老人的两个儿子赶来后,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他们进行了一番说服教育,最终让两个儿子羞愧不已,保证今后好好赡养母亲。在搀扶送别老人时,她悄悄地塞了500元钱放在老人的兜里。老人热泪盈眶,紧紧地握着她的双手舍不得离去......
2014年3月,她从立案庭调到民四庭工作,迅速成为该庭的业务骨干。在办案过程中,面对复杂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案件,她将调解融入办案全过程,注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感化和安抚当事人的情绪,成功调解了60余件该类型"骨头案"。她深知,作为法官,手中的法槌重若千钧,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充分了解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把握当事人心理,找准问题要害和症结进行调解,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15年8月,她审理了一起因医院不当手术造成患者伤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王某因下肢疼痛到常德市某医院就诊,并于次日在院方的建议下动了腰椎间盘微创手术。术后突发高烧等症状,并实施了抢救。后经鉴定医院对其造成伤残负有一定的责任。一审判决后,医院认为本身并无过错,提出了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卜玉苹了解到王某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因微创手术造成残疾,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而王某在得知医院拒不认错时情绪波动很大,多次扬言要采取"极端措施",而医院则坚持本身无过错,案件处理陷入僵局。但卜玉苹没有放弃调解,经过10余次与院.患双方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开展说服.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在法与理.情与法之间找到了平衡点,达成了由院方分期支付11万余元的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