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221|回复: 7

首例帮助电信诈骗犯罪案宣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10 14: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ei2016 于 2019-12-10 14:36 编辑

首例帮助电信诈骗犯罪案宣判

    近些年,电信诈骗持续高发,更可恨的是一些人明知他人犯罪,还助纣为虐。陈某、黄某设立“钓鱼网站”,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多名市民被骗。12月6日,某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获刑3年半。这也是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某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例案件。
    两高近期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明知推定规则,并明确规定: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属于“明知”,如仿冒银行、执法部门网站制作“钓鱼网站”。
    检方指控称,陈某、黄某自2017年8月至今年1月,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另案处理)制作、设立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的“钓鱼网站”,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多名市民被骗。经查,二人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190组,违法所得共计50余万元。检方认为,陈某、黄某设立用于诈骗犯罪活动的网站,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巨大,应当以窃取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名被告人对于指控均没有异议。陈某当庭供认,2017年,有人通过行业交流QQ群找上他,表示按要求做网站即可获利。自此,他断断续续做了好几百个“银行网站”。陈某表示,自己主要负责沟通,黄某负责网站制作。黄某也认可陈某的说法,称自己按照陈某的要求制作网站,并发现这些网站可以“收集”用户信用卡卡号、密码、安全码等信息。“我不清楚这些信息是哪儿来的。”黄某说,获利都转给了陈某的支付宝,自己没有拿钱。二被告人表示悔罪。
    经过休庭合议,法庭当庭做出判决:两人均获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0 14: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某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例案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0 15: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这些伙计的黑手斩断在萌芽阶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0 15: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兴风作浪时上当的就多了。遏制要在源头,有不有这样本事去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0 15: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论坛健将张新泉老师的首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0 17: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得好,活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0 17: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要吸取教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6 20: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公民不要在网上占便宜,否则就会受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6 16:12 , Processed in 0.03336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