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工分的无奈 ——46年前当大队会计那些事(4)
从生产队年终收益分配来看,社员工分的多少决定他年终收益的多少。所以,无论生产队还是社员个人,评工分都非常重要,从来就没有马虎过。 那些年,在我们生产队,经常晚上,即便是农忙季节,不管白天怎么忙怎么累,社员们总是自觉地汇聚在队屋里,围着煤油灯下的生产队长和记工员,评记当天或者前几天的工分。由于工分涉及每个社员的利益,必须按工种逐组逐人评定,要求很高,工作很细,时间很长,难免有人争吵,有时至深夜。评工分时,队长还要择机为明天派工。 我是社员、也当过记工员,对晚上评工分这件事,感到非常无奈。原本白天劳累的身体被夜里评工分拖得精疲力竭。但又没有其它更好办法可以替代。农业劳动通常在广阔而分散的土地上进行,对劳动者努力程度的监督十分困难,在最终产品收获之前,难以判断每一个工序的劳动质量。所以,生产队只能采用“工分制”作为劳动计量和分配依据。 工分究竟怎么评? 我们那儿是这样的: 工分制以潜在劳动能力为依据,根据性别、年龄、技能为每个社员制定工分标准,通称底分。一个中等劳动力一天完成的劳动量,其底分为10分。我辍学当生产队会计时17岁,底分仅7分,从20岁当民办教师到大队干部,底分陆续才到10分。 当年工分评记的主要方法大致三种: (1)定额记分:按社员完成的劳动定额多少确定工分。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劳动定额难于订得合理,即使订出比较合理的定额,也因为生产条件的多变性往往使它不能准确地反映每个人所支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 (2)底分活评:以底分为标准,根据劳动表现加分或减分,但由于不易掌握统一的标准,评工花费时间也多,最后大多一律按底分计分,难免出现平均主义。 (3)包工包分;生产队把小段生产任务按合理的工分数目,包给小组或个人。由小组评分到人。 八十年代初,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步完善,工分制计酬分配方法转变为包干制分配方法,有效地克服了平均主义,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也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从此,农民再也不需要为评工分去队屋里熬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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