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3.2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这也是2020年桃源辖区发生的首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20日凌晨5时10分许,在桃源县三阳港镇三阳港村长湖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肇事者逃逸。接警后,三阳交警中队立即出警,一边封锁现场,一边将案情上报桃源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曾萌、民警刘杰迅速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勘察所取得到的遗落物车辆大灯玻璃碎片,以及对死者伤情鉴定分析,确定是一辆摩托车肇事。同时经调查得知,死者宋某,系三阳当地的一名老人,他在赶早送菜到三阳市场后回家途中被撞,头部先着地受伤失血而亡。由于事发时天没亮,也没有目击证人,在这种情况下,民警以事故现场周边为中心,调阅沿途大量的监控资料,通过仔细分析比对,终将嫌疑车辆锁定。肇事车辆为湘J48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主刘某某系桃源县三阳港镇土黄坪村人。
21日上午,民警找到刘某某调查询问时,发现嫌疑车辆正停在他工作的场所,车辆前大灯破损,与事故现场遗落物玻璃碎片完全吻合,民警当即确定刘某某有重大肇事嫌疑,当即传唤刘某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刘某某到案后,在强大证据面前不得不如实供述自己肇事逃逸的经过。20日凌晨4时多,他从桃源深水港一朋友处驾驶湘J48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回家,5时10分左右途经三阳港镇三阳港村长湖组路段时,因天还没亮,速度又太快,采取措施不当,将一老年路人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他见四下无人,便加速逃离现场回到家中。天亮后他又若无其事的跑到县城去玩,第二天还驾驶肇事车辆务工,想不到这么快交警就找到了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月21日,“3.20”重大交通肇事嫌疑人刘某某被留置,22日刘某某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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