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禁捕退捕
临澧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问答
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启全域禁捕,禁渔期暂定为10年。
“十年禁渔”,临澧怎么做?
临澧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了回答。
1
为什么要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
答
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是落实中央系列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
2
临澧县距长江很远,为什么要开展“十年禁渔”?
答
流经我县的澧水属于长江的重要支流。
1.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对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范围和时间做了明确规定: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其他水域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 、其他重点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2.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20〕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规定:澧水干流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从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常年禁捕。
3.7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我县自2020年7月14日0时起,启动全县禁捕退捕工作,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3
临澧县哪些水域禁止捕捞?
答
根据农业部〔2019〕4号通告、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20〕8号通告规定,我县禁捕区域为:澧水干流临澧段。
今后,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央、省里规定,划定的其他禁止捕捞水域也应纳入禁捕范围。
4
我县禁捕退捕要达到什么目标?
答
我县禁捕退捕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是:澧水流域做到“四无”(即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清”(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全县其他天然水域无非法捕捞。
5
我县有没有专业渔民?
答
专业渔民是指捕鱼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占60%以上)、无田无地、非农户口、拥有合法合规渔船网具、持有合法有效捕捞证件的渔业捕捞人员,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登记系统登记在册。
经反复调查历史原因、现实情况以及多次与省市渔业渔政管理部门对接确认,我县没有专业渔民。
6
禁止使用的方法和渔具有哪些?
答
《湖南省渔业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农长渔发〔2020〕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
禁止使用的方法包括:禁止炸鱼、毒鱼、电力捕鱼;禁止使用机动船拖带铁爪耙捕捞河蚌和其它水生动物;禁止使用迷魂阵、拦江网、布围子(沙套网)、虾阵,禁止拦河、拦湖截捕或在鱼类洄游通道以及闸门上套网捕鱼,禁止使用鸬鹚捕鱼。
禁止使用的渔具包括:二密网、麻布网、布毫、密毫(地笼)、麻毫、放涵筒、塞春湖(港)。
网具最小网目尺寸:中速网囊网9厘米,三层刺网中间层网衣8厘米,刺网(丝网,不含刁子网)7厘米,流刺网12厘米,稀大网取鱼部分网衣7厘米,卡子钓的卡子长度6厘米。
7
钓鱼爱好者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答
农业农村部 农长渔发〔2020〕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
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使用爆炸钩(一线多头多钩)、串钩(一线单头多钩)、三本钩(一线单头三钩)、蝴蝶钩(一线单头双钩、锚钩)。

8
为什么要清理涉渔“三无”船舶?
答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三无”渔业船舶。
“三无”船舶是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载具、严重影响水上交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以要清理取缔。
9
“十年禁渔”期,餐饮业者应当注意哪些?
答
禁止悬挂含有“野生鱼”、“河鱼”的招牌;
禁止印制、张贴“野生鱼”、“河鱼”类的宣传广告及菜单;
禁止购买、储存、烹调、销售“野生鱼”、“河鱼”。
10
重点水域之外的天然水域如何实施禁捕?
答
一句话说就是全面禁止非法捕捞,具体而言:一是禁止电鱼、毒鱼、炸鱼;二是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三是禁止渔具店制作、销售电力捕鱼设施(电瓶、逆变器、电线及开关连线、捞鱼杆、捞鱼网兜)。
11
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鱼的法律责任?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2
“十年禁渔”广大民众该如何做?
答
建议广大民众:一是多看新闻,了解中央、各地特别是我县水生态保护的相关政策;二是不捕捞、不买卖 、不储存、不食用野生河鱼;三是劝告亲朋好友不从事非法捕捞活动;四是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5837320
县公安局:110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580836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来源:临澧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杨欣
一审:朱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邓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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