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汉寿转播 于 2020-10-12 09:46 编辑
汉寿县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曝光之一 龚某彬违法超限运输案
----摘录自《汉寿融媒》
2020年9月9日16点53分,龚某彬驾驶牌号为鲁H70M**的货运车辆,从常德市鼎城区运载干粉砂浆驶往汉寿县城,途径S315线K20+(770m-980m)路段时,被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汉寿县治超办)设置的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抓拍并称重,经检测,该车为三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1吨,超限26吨。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属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已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汉寿县治超办)责令龚某彬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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