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6443|回复: 29

民间借贷之还款后的凭证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1 09:5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间借贷之还款后的凭证处理

     编者按:本文的“还款”专指自然人偿还借款。

【二件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    津市王某到南方一城市务工结识了周边县的谭某(女)。王某因家中急事出具借期为一年的借条向谭某借现金1万元。届时,王某给谭某偿清1万元后索要归还借条,谭某称,不慎在洗衣时把装在口袋里的借条洗没了,我们关系不错,没事。王某点头离开。不久,谭某返乡。在王某还款返津后的一年零八个月某日,谭某持借条起诉王某偿还借款1万元。王某收到诉讼副本后怒斥谭某“还了钱,还要钱,真不要脸”。在法庭上,王某对借谭某1万元及借条无异议。王某除对已经一次性还清了借款的抗辩主张外没有提供证据。不日,王某向法院交1万元,谭某撤诉。
       案例二    伍某与赵某为经营伙伴。赵某经营的小型加工厂急需周转资金,向伍某借10万元。伍某约赵某至家中交付10万元,赵某向伍某出具借条並载明借现金壹拾万元,借期半年。借款到期后,赵某向伍某提出“将借款展期半年”,伍某以经营亦需资金周转为由拒绝,坚决要求赵某一次性偿还借款。于是,赵某将经营的小型加工厂设备买得13万元,用10万现金偿还伍某借款。伍某将借条退还给赵某。赵某回家将借条交由妻子保存。两天后,赵某将卖厂给伍某还款一事告诉工友辛某。二年后,伍某持“借条”起诉赵某偿还借款10万元。
     法庭上,赵某抗辩,两年前,卖厂13万元,到伍某家里还清10万元,並将此事告诉了辛某。同时,当庭提交伍某退还的借条原件,並请辛某出庭作证。
    案件审理中,诉辩双方各提供一张完全一样的借条。为查清案件事实,法官对赵某陈述卖厂的事实调查受买人属实;调查辛某赵某用卖厂资金还借款属实。法官内心确信赵某陈述与提交的借条和法院调查证据能够形成链锁证据,但对伍某提交的“借条”感到困惑。一天,法官突然灵感硬笔在纸上书写可能会有痕迹,于是赶忙到办公室,在灯光下反复比查,终于隐约发现赵某提交的借条有书写痕迹,伍某提供的借条没有书写痕迹。次日,法官对赵某在伍某家书写借条细节作了祥细笔录。尔后,人民法院依职权,对两张借条提起字墨字迹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意见:赵某提供的借条为硬笔书写原件;伍某提供的借条是原借条的高精度妨真扫描件。庭审质证,伍某无话可说,申请撒诉。人民法院依法不准许,驳回了伍某的诉讼请求並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赵某胜诉。
     综上二案例,共同点:一是借款均是现金交易,二是均在诉讼时效临届前提起。不同点:案例一,王某还款后没有要回借条也没有要回收条;案件二,赵某还款后要回了借条且保存完好。
【以案说法】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不仅要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还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原告仅依据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的规定。结合案例一,王某抗辩已偿还谭某借款,但对自己的抗辩主张没有提供偿还借款经济手续凭证,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到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的。依据这一规定,案例二,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伍某持有赵某出具的借条之后,蓄意利用科技手段扫瞄借条原件,形成高妨真借款凭证,附合伪造特征,“借条”是伪造的证据。加之,伍某认为赵某还款后不会保存证据幻想侥幸心理。综合判断,伍某提起的诉讼,附合法律规定的虚假民事诉讼的特征,本案属于虚假民事诉法。同时,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之规定,判决驳回伍某诉讼请求並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伍某的虚假诉讼的行为,构成我国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恶意诉讼”的情形,依法经院长批准,决定对伍某给予罚款的处罚。

   【编后语】  自然人的借贷往往发生在亲戚、好友、熟人、同事、同学、经营伙伴等之间,借款事实发生时,一般都以借(欠)条,收条来表现,有的甚至只有口头约定,完全靠双方信誉支撑,没有任何凭证表现,一但发生本文所载的恶意和虚假诉讼,弄得不好,就会让恶者得利,让善者受损。因此,本文以笔者亲办与所见的案例提示,民间借贷的手续要严格按经济结算规章办事,尤其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下,更要严加防范,大额款项流转时,不用现金交付,要用银行手段交易。不给不轨分子任何可趁之机,防止受骗上当。试想本文,王某向谭要回还款收条凭证,就不会受1万元损失;赵某如没有保存好借条,诉讼的过程将会更复杂,结果也会难以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0:04: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案说法,生动的法制宣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0:1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案说法,生动的法制宣传。为黄庭长的普法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0:2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真好!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0:4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英明 发表于 2021-1-21 10:04
以案说法,生动的法制宣传。点赞!

感谢高主任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0:4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真实,教训深刻,以案说法,惠及万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0:4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光清 发表于 2021-1-21 10:16
以案说法,生动的法制宣传。为黄庭长的普法点赞!

感谢雷局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0:41: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你的佳作,为你点赞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 10:4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能量宣导,有益社会,拜读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 10:41: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1-1-21 10:28
写得真好!为你点赞!

感谢林会长佳评支持!向您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11 11:50 , Processed in 0.036193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