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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 敏 陈 敏(1907.7-1927.12),原名红君,女,常德县(今鼎城区)灌溪人,1907年7月15日生。10岁时,得到常德城四眼井小学教书先生资助入校读书。1922年秋,小学毕业考入常德女子职工学校学习织袜。1924年6月,考入省立师附属预备班,一年后转入师范班学习。 1926年2月,陈 敏在彭唯一和袜业党支部书记胡梅初的指引下离开学校,到达人织袜厂组织工会。袜业工会成立她被选为负责人之一。随后,她参与领导达人袜厂工人罢工,抗议厂方克扣工人工资、无理解雇工人的斗争,取得胜利。7月,她加入共青团,任袜业团支部书记,不久,转为共产党员。10月,胡梅初调任县农民运动特派员后,陈 敏担任袜业党支部书记兼袜业工会委员长。 1927年5月24日“敬日事变”后,陈 敏带领袜业工会转入地下活动,开展隐蔽斗争。党的“八七”会议后,中共常德县委成立,陈 敏任县委地下交通员。11月上旬,改组中共常德县委建立中共湘西特委,她奉命送紧急文件到安乡返回常德时,因设在洋池街四号的共青团特委机关被敌人破获,于11月31日凌晨不幸被捕。 入狱后,面对敌人软硬兼施、酷刑拷打,陈 敏以钢铁般意志坚守党的机密。1927年12月11日上午,满身伤痕的陈 敏被军警押到常德城小西门外校场坪,从容就义,时年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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