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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英烈传(总25)石门县传(9)覃正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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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5 16: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常德英烈传(总25)石门县传(9)覃正双

 覃正双(1967-1993),男,土家族,今石门县维新镇上街居委会人,1967年11月24日出生。1974年9月,他启蒙上学。1980年,就读于石门县第四中学。其间,6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4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2次被评为优秀干部。1987年7月,从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磨岗隘乡中学任教。1992年9月,调入公安部门,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系三级警司。1993年11月2日,晚上8点多钟,石门县壶瓶山林业派出所3名干警,在查处一起破坏壶瓶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珍稀植物案件时受阻,请求泥市派出所支援。他不顾白天的疲劳,与战友覃道平受命紧急增援。时独自将犯罪嫌疑人刘超群带离现场,走到一下石级路段拐弯处,刘见前后无其他人,乘夜黑猛力挣脱逃跑。他急步赶上。这时,刘超群突然从牛仔服里拔出一把25厘米长的尖刀,转身向他的左胸猛扎下去。顿时,一股鲜血从他的心脏部位喷涌而出,不幸身负重伤。但他拚死栏腰抱住凶手,与其展开了殊死搏斗。凶手又挥刀猛刺他的头部和右大腿。覃正双倒在血泊之中,英勇献身。1994年7月,被湖南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1次。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安葬在今维新镇上街居委会。(优抚安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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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5 18: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覃正双于1994年7月被湖南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1次。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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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5 19: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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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5 21: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永远活在人们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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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5 23: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2016-5-25 18:19
覃正双于1994年7月被湖南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1次。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

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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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5 23: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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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5 23: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付蝶 发表于 2016-5-25 21:54
英雄永远活在人们心里

永远记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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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0: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革命烈士、一等功臣覃正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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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0: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的全过程我很清楚。这件事情,对我们当警察的,也是一次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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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0: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带维新中学的学生为他扫墓。但那墓地,现在已在皂市水库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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