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一块崭新的“湖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牌悬挂在临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的醒目处。
这是临澧县公证处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费用负担,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新的公证收费标准,新规主要降低了“居民房产继承、遗赠”及“证明合同(协议)”公证事项的收费标准。
此外,临澧县公证处将按新规对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抚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至少30%以上;对于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政府定价的遗嘱公证服务费用;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中相关业务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至少50%以上。
临澧县公证处将通过收费公示、完善公证费用收取方式、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途径,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全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来源: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司法局
编辑:杨欣
一审:朱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邓小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