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539|回复: 23

偷渡缅甸从事电信诈骗,三人受审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17 15: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1-12-17 15:58 编辑


偷渡缅甸从事电信诈骗

三人受审判!

  聊聊天、打打电话就能轻松实现月入过万,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这样的好事究竟是“天上掉馅饼”还是背后另藏玄机?面对高薪诱惑,小伙心动不已,拉上两名同伴毅然决然地踏上了一趟异国“务工”之行。不料,“发财”并没有这么容易,坚持不住的三人回到家乡,不仅身心受到折磨,还面临着一场法律的审判。12月16日,某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理该院首例偷越国(边)境罪案件。
  怀揣致富梦 加入“淘金团”
  “缺钱用,看到有个人总是发朋友圈炫富,就想着联系他问问有没有什么可以网上赚钱的事情。”2020年9月,彼时21岁的小伙苏某某因长期在家待业,没有经济来源,便想寻求一条赚钱门路。经人介绍,苏某某与潘某(另案处理)取得联系,潘某告知有这样的工作:“一个月可以有2万,主要工作内容就是跟别人聊天打电话,刚开始的时候底薪是6000元,工作地点在缅甸。”
  “我当时心里想着肯定是电信诈骗。”虽然已经怀疑这份工作或许涉及违法犯罪,但涉世未深又一门心思想赚钱的苏某某,还是难挡高薪诱惑,说服同学黄某某、朱某某,三人结伴一同前往缅甸。
  冒险穿边境 当起偷渡者
  按照指令,苏某某三人乘坐飞机至云南省普洱市。凌晨,三人被带至云南省边境线附近,由一名成年男子领着包含苏某某三人在内的一行人,从山路丛林步行穿越边境线。经过四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才抵达缅甸境内指定地点。
  到缅甸的次日,苏某某三人便被安排培训,学习施诈成功的案例及话术。而后,三人每人两部手机,在各个贴吧、网站与人沟通,添加对方微信,取得对方信任后,引导其在赌博平台博彩,购买虚拟币、期货等进行投资。而这些平台网站均由背后团伙操作控制。
  “每人每天需要添加3个人,每月的诈骗数额也有要求。”在缅甸的诈骗公司内,苏某某等人每天、每月均有“业绩”要求,如不能完成,公司便对其惩以罚款、体罚,不允许吃饭、睡觉,甚至罚跪、烫烟头,实施殴打等。想辞职不干,就需缴纳几万元罚金赎身。
  梦想变梦魇 回国齐受审
  抱着侥幸心理多番辗转来到缅甸,未曾想到,这原来就是噩梦一场。梦碎缅甸的三人,苦撑两个月后,因无法忍受工作内容及强度,欲回到梦魇还未开始的起点。2020年11月至今年1月,黄某某在他人安排下偷渡回国,朱某某偷渡回国过程中被中国孟连县民警查获,苏某某被缅甸警局移交至中国境内。今年7月,三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12月16日,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苏某某、黄某某、朱某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我们年龄太小,缺乏社会经验,犯的这样的错误,希望给我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们一定会改过自新。”三人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日宣判。
  以案说法:近年来,有中国公民轻信“高薪赴缅甸打工”的招募信息,被骗赴缅后,被强迫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如受害人拒绝或不能完成犯罪团伙规定的“业绩”,即对受害人实施殴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广大市民群众务必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外出务工,勿有“贪小便宜”和“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谨防上当受骗。偷渡出边境线,人身自由、安全保障无法掌握。一旦被骗,应在充分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向当地和国内公安机关报警,并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帮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偷越国(边)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和赌博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害人害己。
155553k1haa4khaa7z32a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6: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偷渡缅甸从事电信诈骗,三人受到审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7 16: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高薪诱惑,小伙心动不已,拉上两名同伴毅然决然地踏上了一趟异国“务工”之行。不料,“发财”并没有这么容易,坚持不住的三人回到家乡,不仅身心受到折磨,还面临着一场法律的审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7 16: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拜金主义毒瘤熏陶污染下一代的若干现象之一种。政治工作者不能等闲视之,想出好对策教育下一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6: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张新泉网友的首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6: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张新泉网友的首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7 16:3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偷越国(边)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和赌博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害人害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7: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旺成老师的关注与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2-17 17:09: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找亏吃。现在的年青人应该是懂得法律,每年城乡都有法律知识公益展牌活动,普法到乡村。何况还是偷渡他国。严惩不贷。
拜读老师佳作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7: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朱明艳老师的支持与详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13 20:02 , Processed in 0.03864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