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1-20 09:16 编辑
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四)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一年来,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正日益融入人们的生活,成为每个人的日常行为准则,对经济社会正产生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八五”普法规划将“突出宣传民法典”明确为普法重点内容,一些地方建起了民法典主题公园……。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充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有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植根社会生活的深厚土壤,才能将民法典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让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法治获得感。
今天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典”法 (四) 近亲属和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1、亲属有三类。民法典首次对亲属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上述三类关系人相互之间为近亲属。 2、近亲属有八类。民法典将近亲属的范围明确予以界定,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上述八种关系人相互之间为近亲属。 3、家庭成员有四类。民法典对家庭成员进行了明确界定,即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现代家庭成员一般由配偶及父母子女等血缘关系极为密切的近亲属组成。近亲属与家庭成员的区别是,家庭成员仅是近亲属中的一部分。 记住:家庭成员一定是近亲属,而近亲属不一定是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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