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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7月26日至28日,津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86名。这次大会是在全市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热潮中召开的。出席大会的代表,是第一次按照《选举法》,实行在市选举委员会指导监督下通过登记选民、审查选民资格、颁发选民证、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等过程产生的。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启功作的《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后中心议题的发言》,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国宪法(草案)》,选举产生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经过几天的会议,大会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及提案审查报告,选举王树桥、曹赞华为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认为,王启功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以总路线精神为指针,正确地肯定了工作成绩,实事求是地查找了工作中的差距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打算和意见,会议就此作出了决议。此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109件,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1955年4月27日,津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大会。会上,由中共津市市委书记王树桥传达《湖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基本精神》。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市长王启功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的几点意见》,听取了市兵役局局长张立根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草案)》发言,通过了《关于反对美国侵略集团干涉我国内政,坚决拥护解放台湾的决议》,通过提案审查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办法,选举津市市人民委员会市长、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大会收到代表提案111件,交市人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办理。大会于29日闭幕。 1956年1月8日召开津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市长皮业银传达湖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基本精神,听取市委书记王启功作的《津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小商业和农业、手工业、水上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而努力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小商业和农业、手工业、水上的社会主义改造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而努力的决议》。大会于9日闭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使全市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二、成立政协津市市委员会 1955年7月7—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津市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来自中国共产党、工商业联合会、工会、妇联、共青团、教育体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农业、新闻、民族宗教界及特邀委员共35名委员与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中共津市市委负责人的报告,学习有关文件,政协委员发言,协商津市政治、经济、民族、宗教事务,选举产生政协津市市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政协津市市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选举王树桥为主席,王启功、王明富为副主席,王玉为秘书长。政协津市市委员会设学习办公室,下置文教、医务、工商、社会等5个学习小组。 这次大会的召开,对广泛调动全市各界人士努力投身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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