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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应运 《道德经》新解之二十【连载】 【原文】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译文】 高高在上的(道),百姓大众并不知道有这个(道);比这低一点的,百姓大众与之很亲并赞誉他;再低一点的,百姓大众畏惧他;再低一点的,百姓大众侮辱他。对这种规律有认识不到的,有本来就不想认识或不相信的。顺其自然的悠然的不随意干扰万物,使社会百姓大众,顺应天道自然的生息,自然达到昌盛的成功,社会发展圆满,百姓都会说:我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生活。 【新解】 本节文章是《道德经》第十七章,本章阐释了社会与道的自然规律,道承载万物而不干涉万物。 文章开篇把道摆在首位,他高高在上,因此百姓并不知道有这个道 ,或离自已很远,是高高在上的天道。接着讲了比天道低一点的王道和圣人之道,因为他恩惠于百姓,所以百姓对他很亲近并且高度的赞誉他。再低一等的是霸道,因为他强行改变自然规律,那么就不会将天道自然带给百姓,而是强行管理百姓,造成百姓对他产生畏惧情绪。开始,百姓对霸道还表现畏惧,时间长了,因违背天道而遭到天道的报应,百姓大众就会造反,欺侮他,乃至消灭他。 对于道的这种规律的认识程度也有很多层次:有很多人根本就不认识,还有本来就不想认识的,还有不相信的。 对于大众对道规律的认识,王道和圣道的作法,他不仅不干扰社会的自然发展,反而会引导百姓顺应自然,让百姓在大自然之中自然而然地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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