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6-29 10:31 编辑
诈骗892万元!这样的藏品拍卖是“袁大头”还是“冤大头”?套路揭密!
国家一级艺术品鉴定评估师、一枚“袁大头”银元能拍出几万元、藏品还能在新加坡、迪拜、英国等地拍卖……这样高大上的公司,你信吗?不少人以为终于找到了靠谱的平台,谁知几个月过去,不仅一件藏品都没卖出去,还先支付了一堆“咨询费”“鉴定费”“服务费”……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张某某出资成立了轩宇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某某、邹某,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某,公司设置了管理层、市场部、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设总监、经理等职位。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分工合作,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形成了诈骗犯罪集团,其诈骗方式如下: 01 由网络技术人员在互联网上投放轩宇公司可以代理拍卖、销售藏品的虚假广告,以此收集想要变卖藏品的被害人的姓名、电话及其持有的藏品特征等信息。 02 后勤部将收集的被害人信息转发至市场部,市场部各部总监再将该信息分发至业务员。 03 业务员通过公司发放的被害人信息,使用统一的“话术”与被害人联系,并虚假介绍公司实力,获取被害人信任;要被害人通过微信将藏品图片发送给业务员,以公司能推广藏品并代理高价销售藏品或海外拍卖为由,引诱被害人上门或将藏品邮寄到公司;然后由“鉴定专家”对被害人的藏品进行虚假鉴定。 04 业务员、部门总监、“鉴定专家”、后勤部文案编辑、视频剪辑人员相互配合,诱骗被害人与公司签订所谓的各种服务合同,并以“咨询费”、“鉴定费”、“推广费”、“图录费”的方式骗取钱财。 05 为取得被害人信任,该公司还购买了150家假冒网站(假冒知名网站),在假冒网站上进行虚假推广;录制、剪接一些非真实拍卖的“拍卖场景”视频发给客户,以进一步实施诈骗行为;公司还有专门的客户维护人员,负责处理被害人要求退款、维权“闹事”、报警等事情。 06 当合同到期后,公司便以流拍为由,诱骗被害人续签合同并重新交费推广。 2020年5月,张某某又出资成立了富安公司,两家公司人员构成基本一致,使用相同的手段实施诈骗。 据统计,至2020年7月案发,轩宇公司和富安公司诈骗383人共计892.12万元。 法院判决 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邹某、刘某某、彭某等14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依法对上述14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十五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某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以案释法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本案是涉及藏品销售和拍卖领域,被告人专门成立公司,形成诈骗犯罪集团,各部门、人员分工协作,利用虚假广告、虚假鉴定、虚假网站、虚假拍卖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依法对主要被告人从严处罚。 该案也提醒广大收藏爱好者,在进行藏品销售或拍卖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经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平台,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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