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208|回复: 17

儿子不赡养母亲,母亲能否将百万房产赠与扶养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0-10 15: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10-10 15:55 编辑

儿子不赡养母亲,母亲能否将百万房产赠与扶养人?

mmexport912a94aae15b98db441ab17f9ef08b15_1658740757748_edit_17627093849681.jpg
       女子病重儿子不愿赡养,伤心无奈的她找到前夫协商扶养事宜,并协议约定将百万房产赠送给对方。不想死后儿子却又出来阻拦,称该房产是遗产赠与行为无效。法院会怎么判?请看案例。

女子病情恶化儿子不顾不理,前夫出面扶养
       戴某(女)是柳州市柳北区某村村民,2013年城乡改建时因自建房拆迁获得一套150平方米的安置房作为补偿。因看病急需用钱,戴某与征地办协商,将原分配的150平方米安置房换成了90平方米加补偿款20多万元。
       戴某曾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戴某与男方庞大某于1986年结婚,二人婚姻期间共同生育一子庞小某,庞大某于1992年因故离世;第二段婚姻,2012年戴某与男方蔡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后二人于2017年经法院调解离婚。
       戴某在结束第二段婚姻后,于2019年开始病情逐渐恶化。由于长期卧病在床需要人陪护照顾,早年拆迁获得的20多万元补偿也已所剩无几,戴某向儿子庞小某求助。庞小某不但不顾不理,而且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后续的治疗费用。伤心无奈之下,戴某找到前夫蔡某协商扶养及其过世后的殡葬事宜,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书,详细约定了医疗、饮食起居等生活安排及扶养遗赠等事项的权利义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前夫蔡某如能按该协议书约定事宜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待戴某过世之后,其名下90平方米安置房的房屋就赠与蔡某。
       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2020年3月戴某离世。当蔡某处理完戴某的后事,拿出协议书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却遭到了庞小某的反对。2021年12月,蔡某将庞小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蔡某合法继承戴某名下房屋。
签订协议名下房产留给扶养人,儿子强烈反对
       庭审中,蔡某诉称,在戴某无钱医病又急需人陪护照顾,而其子却不顾不理的情况下,其与被继承人戴某签订了协议书,且戴某先行聘请律师商议并草拟协议书后找到自己协商,双方是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订的。其已依约尽职尽责履行了扶养义务,并妥善办理好了戴某的丧葬事宜,应按照协议约定内容继承房产。
       庞小某辩称,其不同意蔡某的观点。第一,蔡某出示的协议书并非是被继承人戴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当年戴某因看病急需用钱,在特殊的情况下,戴某被迫才与蔡某签订了协议。第二,蔡某并未按协议书约定履行义务,且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蔡某扶养照顾、安葬戴某仅花费数万元,却约定其在履责后获赠价值百万元的房屋,有失公正。第三,子女是父母最亲近的人,父母生病子女当然会出钱出力,况且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事,从来没有见过父母的遗产不留给子女,而送给外人的事情。庞小某表示,戴某名下的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对于蔡某扶养、丧葬支出的开销,可以从戴某的遗产中扣除。
法院判决: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签订过程是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签订完成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法院根据现有证据所查明的事实,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照顾义务,在戴某死后也为其处理了殡葬等事宜,法院认为蔡某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
       关于庞小某主张其作为子女也有出钱出力照顾母亲戴某,子女理应继承父母遗产的观点,法院认为,首先,戴某在疾病缠身,无钱医治、无人照顾的情况下,与蔡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对戴某进行照顾、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将其财产赠与给蔡某,系戴某对自身权益的处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认定有效。庞小某作为戴某的儿子,在戴某患病情况下未履行其本该承担的主要赡养、照顾义务,在戴某去世后又以对法定继承人明显不公为由,主张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有悖常理,法院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其次,戴某与蔡某签订协议书,并不排斥其他亲属、朋友基于亲情、友情对戴某进行照顾,故法院对于庞小某的上述辩称不予采信。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蔡某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利。庞小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释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本案遗赠扶养协议,蔡某个人承担戴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三种,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是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直接继承;遗嘱继承是依照被继承人生前遗嘱进行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订立的,以被扶养人生养死葬及财产的遗赠为内容的协议,这类协议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当成熟的经验,它常常能在老人自主、自愿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老人晚年所需的物质供养、精神支持或陪伴。但由于受遗赠人大多与被扶养人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甚至可能是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担当,有着较强的商事性,加上有偿遗赠付出的金钱可能会大于、等于或小于受遗赠人所取得遗产的价值,导致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往往因为没能分到遗产或少分遗产,而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
       根据案件证据,还原到被继承人戴某与前夫蔡某签订协议,不难发现无助老人向子女求助、当确定子女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时,最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了一条有人愿意为其养老送终的解决方案。作为子女本身,既然选择了“不赡养老人不尽孝”,那继承开始也就“遗产无份莫懊恼”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每个子女都应当怀揣着一颗尊重老人、敬爱老人的心,尽心竭力奉养好自己的父母,使其安度晚年,让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成为能继承到的最好“遗产”。

mmexport143a3022d76d43157412a05232e5d0ff_1642562540385.jpeg



u_1503150579_1958875033&fm_253&fmt_auto&app_138&f_JPEG_edit_16671190715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0 16: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本案遗赠扶养协议,蔡某个人承担戴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个帖子非常有意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0 16: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写得可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0 16: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张新泉 于 2022-10-10 16:40 编辑

由于一件事不到位,本该得的让别人得了。后人得个小头三分之一还是可以的。即使签订了协议,还是不能全部吞下。就是那么年把时间么,不好得这么高昂的“高工资”。
他不孝,那就收归国有一半,让签订了协议的得一半。不可全部吞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0 17:10: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好大快人心,不孝的人没有资格得到妈妈的遗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0 20:4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0 22: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优秀作品,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0 22:0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知事,点赞雷局佳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0 22:0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佳帖美文,以案说法,分享点赞其佳帖美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10-11 10:3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2-10-10 16:16
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本案遗赠扶养协议,蔡某个人承担戴某生养死葬的 ...

谢谢会长林主席老师的首席关注与支持!向您问候祝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12 07:52 , Processed in 0.038114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