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白马惠 于 2022-11-21 08:57 编辑
一首诗的奇遇 作者:张惠芬 2009年10月21日,在常德河伏山风景区,在《诗刊》编审周所同老师下榻的房间,挤满了造访的求教者,我和我县的著名诗人李富军、何光辉赶到时,《常德晚报》的记者正对周老师进行现场采访。招呼之后,我们坐下听周老师答记者问。一会,周老师说:“我这次来常德最大的收获是发现了两位新人,一个是陈小玲,一个是张惠芬。陈小玲的诗很有灵气,假以时日是能够走得更远的。张惠芬前年才开始写诗,但诗的感觉很好,很干净,很活泼。她是一位天生的诗人。”接着,他从这次笔会选出的稿件中找出了我的《在故乡》,当场朗诵起来。随后他还说,这首诗不可增一字,亦不可减一字。 2010年1月22日,在县文化局二楼的会议室,作协年会正如火如荼,因为堵车,我迟到了。坐定不久,作协主席罗永常在总结本年度我县在创作上取得的成果时,特意提到我及我的诗,并拿出他早已准备好的我的诗稿,诗稿在传递中到了龙熙银老师手里,龙老师是一位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名声鹤立的作家,他说:“我来读吧,她自己肯定不好意思。”老师的话正合我意,接着,他便朗诵起我的那首曾被周老师朗诵过的《在故乡》。 一首诗,能被两位老师当众朗诵,无疑是幸运和幸福的,对于我这样一位初涉诗歌的诗者,当然是认可,是肯定,同时也是莫大的鼓舞和鞭策。这首诗之所以能被周老师选中并给予高度评价,我想也许是由于它是现代与民谣的结合体吧。之于诗,我知道自己还是小学生,是诗路上刚刚品尝到缪斯赐予我甘甜的痴迷者,对于诗的热爱与迷恋与探索,将会贯穿于我未来的整个人生,正如《论语》所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附《在故乡》
在故乡,我的羽毛是干净的 小田螺叫着我的小名满村子乱跑 我的蝴蝶落入草丛,吃小月光 山不再高水不再漫长 小哥哥的马车还在山路上 杨梅红的时候,嘴唇就红了 想着山外的汽笛,一封家书 垛成红高粱 母亲的手青,父亲的手黄 我的山歌在山沟里 悄悄长出粉红的翅膀
注:《在故乡》写于2009年9月9日,刊发于《诗刊》2010年第五期上半月,属于组诗《岁月》中的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