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1592453061 于 2016-11-16 08:37 编辑
[接上版]2.在微观上,我们要积极运用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理论和法家的“庆赏罚刑”思想。 纵览历史虚无主义泛滥成灾的区域,无非是各大高校、六大门户网站、网络大V所营建的自媒体这三大块。对于这三大块所盘踞的势力,我们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很容易让他们“互成犄角,团结一致”,我们可以根据其特点各个击破。 对于高校,我们可以“晓以大义”:首先,要让教师队伍明白,历史虚无主义的本质就是否定马克思主义,就是在公开挑战共产党人的执政理论。唯物史观的创立,是人类认识史上伟大的革命,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而历史虚无主义不承认这一点,主张全盘否定历史,否定历史发展的继承性与连续性,否定人民群众的革命,否定人类社会的发展成就,否定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有的动不动就提出所谓的“历史终结论”,把历史的发展归结在某个发展点。有的还将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历史认识体系称之为教条主义虚无主义,认为“教条主义的历史虚无主义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历史虚无主义”,很显然,这就把反对的矛头指向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产生于人类社会的伟大实践,它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历史在前进,实践在发展,马克思主义也不会停滞。马克思主义在实践过程中出现过教条主义、简单化的曲折,但马克思主义本身却是在不断丰富发展的。给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下的历史认识体系扣上“历史虚无主义”帽子,无视自1848年《共产党宣言》发表160多年以来,马克思主义给予人类社会发展史无与伦比的巨大影响,这恰恰暴露了其虚无历史的立场。 其次,我们要对各大高校内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着力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的教师和学生予以嘉惠。要综合利用电台、报纸对这些文胆进行表彰,并为他们发表论文、出版书籍、评定职称提供便利。 对于“六大门户”,我们可以“间以利害”:《毛泽东文集》第7卷明确指出:“在国内,工人和农民是基本力量。中间势力是可以争取的力量。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作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国际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不中立的可以争取为中立,反动的也可以分化和利用。”这跟鬼谷子在《捭阖策》中所言,异曲同工:“巇者,罅也。罅者,涧也,涧者成大隙也。巇始有朕,可抵而塞,可抵而却,可抵而息,可抵而匿,可抵而得,此谓抵巇之理也。” 在六大门户工作过的朋友可能知道,这些网媒虽然都份属“资产阶级”媒体,都为“新自由主义”摇旗呐喊,但是他们之间并非没有矛盾。譬如在“在华舆论代理权”的问题上,他们就经常争执不下,甚至互相拆台。 《战国策序》曰:“苏秦为纵,张仪为横,横则秦帝,纵则楚王,所在国重,所去国轻。”我们也可以效法这一谋略。先行关停其中一个影响力不大不小的门户,展示中央整肃舆论的决心,在他们既惧且怒、摇摆不定之时,再行扶持其中一家,许以“一家独大”之利,不愁他们之间不自相残杀。 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对六大门户网站中经常兴风作浪的82名时评人反复约谈,迫使他们安分守己,保持中立;另外对其他24名毫无定见、57名积极宣扬正能量者予以买断,并签订《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协议》、《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分成协议》。如此不出五年,舆论风向必定大转。 对于网络大V所营建的自媒体,我们可以“庆赏罚刑”:《韩非子·二柄》篇有言:“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对于部分网络大V在个人微博、微信上肆意诋毁国家英烈的现象,应修法维护。世界多数国家皆有充分健全的的英雄保护立法。叶利钦1993年签署《卫国烈士纪念法》。1995年俄国家杜马通过联邦法令决定将2月23日“苏军建军节”更名为“祖国保卫者日”。 普京2006年签署“卫国烈士纪念问题”总统令,2007年3月1日批准俄罗斯军人荣誉日和纪念日法律修正案,修正案将每年的12月9日定为“祖国英雄日”。 2012年12月,俄罗斯又通过法律,将8月1日定为一战阵亡军人纪念日。上述法规皆有对英雄物质权利和精神权利的全面保护。苏联解体曾在俄罗斯社会引发震荡与裂变,而缅怀英雄的传统却未曾因此发生断裂,俄罗斯人的“英雄记忆”反而得到了加强,这为俄罗斯的民族复兴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欧美国家没有发生辱骂英雄的行为和言论,不仅是因为国民素质高,国民尊重历史文化,且因欧美国家也有大量有关英雄保护、爱国主义方面的立法。如美国2001年10月26日颁布的《爱国者法案》。曾有一美国女子在阿灵顿公墓前竖中指卖弄,激起众怒,遭到网络抨击,国民唾骂,几年内都得不到公众原谅,很多公司不录用,也没有律师为其辩护“言论自由”和“名誉权”。 此外,我们所制定的这套《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要特别注意“赏誉”和“毁罚”,所谓“赏誉”,是对于郭松民、黎阳、孙锡良这类既有底层关注,又有爱国情怀的网络大V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鼓励,以便令更多的仁人志士取法于上、奋起一击;对于洪振快、黄钟、冯玮之流,要严惩重罚,考虑入刑,从而杀一儆百! 参考文献: [1] 见赵云献主编:《毛泽东建党学说论》(下),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版,第1031-1032页。 [2] 转引自刘洪潮主编:《西方和平演变社会主义国家的战略策略手法》,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12月版,第35页。 [3] 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1159页。 [4]见黄楠森:《唯物史观还是精英史观、智能史观?》[J];高校理论战线;1995年07期。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0—301页。 [6] 转引自杨共乐:《后现代主义史学述评》,《高校理论战线》,2003年第6期。 [7]《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12页。 [8]《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63页。 [9]《马克思恩格斯文库》,俄文版第10卷,第104页,转引自刘大年:《中国近代史问题》,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36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第33、36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第305—306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作者 赵丹阳 QQ:794487361 微信号:wuleihuaj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