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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断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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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0:3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高英明 于 2023-11-14 11:11 编辑

     【办案札记】

                         慧眼断疑案
       某年2月23曰,农历正月初八,我院的全体干警上班的第一天。刚一上班,院政工室内便涌入一大群人,走在最前头的两人抬着一块大红匾,“明察秋毫,执法如山”八个烫金大字显得分外醒目。其中一名妇女紧握住政工室主任的手,连声说:“谢谢你院的高法官为我死去的丈夫伸张了正义……”
          说这话的人叫蔡中华,系鼎城区蔡家岗镇舒公殿村刘湾组村民,那天她是专程为感谢鼎城区法院依法严惩杀害其丈夫张仲华的凶手而来的。
          某年4月,鼎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文华犯故意伤害罪为由,向鼎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我院受理后,确实由老法官伍光仅承办此案,老伍初步阅卷后认为,本案案情复杂,属重大疑难案件,于是把案子交给了时任刑庭庭长的我,我决定自己亲自承办此案。
          我接手案件后,经过阅卷审查对案件的来龙去脉有了一个初步了解:某年底,舒公殿村决定将本村村民使用电烤炉一律收缴,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刘文华被害人张仲华产生矛盾。此后的一天张仲华屋檐下柴火堆起火,镇派出所怀疑是刘文华所为,便传讯了他。此两件事,更加加深了刘文华的不满,决意要对张仲华进行报复。某年6月8日上午,被害人张仲华等人帮本组村民熊某插秧,上午11时许,天下起了大雨,张仲华等人在熊某家躲雨,被告人刘文华携带自制的尖刀窜入屋内,将张仲华抱住,用手挖张的右眼,继而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对张背部和左肋部刺杀,刘从张身上抽出凶器后逃离现场。张仲华由闻讯赶来的村民急送医院,途中死亡。
          阅完案卷,再看起诉书,我对公诉机关认定的“刘文华夺过被害人张仲华手中的刀,将张杀死”这一重要情节产生疑问,同时认为,刘文华的行为属故意杀人罪,而不属于故意伤害罪。
        我为开好这个庭作了充分的庭前准备,除到看守所直接讯问刘以外,还和合议庭其他两名成员 、公诉人、公安侦查员到被告人、被害人所在地进行深入细仔调查,先后询问了10多位证人,收集了26份证据。  然后进行了开庭审理,案情更加清晰呈现在我眼前,但没有草率下判  。
         我认为,被告人刘文华不用正常途径解决与被害人的纠纷,而蓄意进行报复,对正在避雨毫无防备的被害人张仲华持刀刺杀,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被告人刘文华在杀人前多次实施违法活动 ,长期列为公安机关重点监管对象,主观恶性深,应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为了不轻纵犯罪,体现罪刑相适应 原则,建议将本案移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案情讨论会上,时任主管院长周顺民、时任刑庭副庭长刘建华、陈劲松一致赞同我的观点。
        于是我写了三万多字的移送报告,中院接到我院的移送报告后,确实专人审查,作出批准移送决定。中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审判委员会一致意见对被告人刘文华定罪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刘不服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在当年的春节前,刘文华依法执行了枪决。
      刘文华伏法后,院里的一些同事,半开玩笑半当真地对我说“刘文华就是死在你的手下”。这话一点也不错,当年我若执法不严,将刘文华案,按公安、检察机关的思路,以民事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刘文华顶多坐上十年八年的牢也就出来了。
       我也感悟到:作为一个掌管他人生杀予夺大权的刑事法官,一定要明察秋毫,严格执法,严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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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0:57: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高庭长慧眼办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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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1:0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秉公办案,严惩邪恶,纠正谬误,伸张正义!好法官,好文才,好文章,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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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4 11:0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明艳 发表于 2023-11-14 10:57
为高庭长慧眼办案点赞!

谢谢朱秘书长的首席关注和首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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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4 11:1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唐汇贵 发表于 2023-11-14 11:01
秉公办案,严惩邪恶,纠正谬误,伸张正义!好法官,好文才,好文章,正能量!

谢谢唐庭长的精彩点评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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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1:2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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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1:32: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高大法官的佳作,谢谢分享,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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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4 11:54: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黄南林 发表于 2023-11-14 11:24
欣赏佳作,为你点赞!

谢谢黄庭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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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4 11:5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光清 发表于 2023-11-14 11:32
欣赏高大法官的佳作,谢谢分享,为你点赞!

谢谢雷局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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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2:50: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庭长慧眼断疑案,学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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