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粮食生产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16〕257号)和《湖南省粮食生产考核办法》(湘农业办粮〔2016〕118号)要求,会同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等单位,对各市州推荐的2016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粮食生产情况进行了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经审定通过,于2017年1月19日至25日公示。澧县与鼎城区一道被评为粮食生产标兵县,并获省政府标兵县奖励100万元。
2016年,澧县突出粮食生产,确保农民增收、粮食安全,实现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全县粮食总播面积达137万亩,总产53.5万吨,实现农业总产值99.6亿元,增长9%,农业增加值61.5亿元,增长9.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96元,增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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