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998|回复: 16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铭晖受贿案一审宣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2-2 14: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4-2-2 14:59 编辑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王铭晖受贿丶滥用职权一案一审宣判!

   2024年1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王铭晖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王铭晖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5160276.jpg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铭晖利用担任四川省资阳市(地)委副书记,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四川省副省长,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13万余元。
5160291.jpg

    2013年1月,被告人王铭晖担任宜宾市委书记后,在推进相关高速公路项目决策和建设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5160292.jpg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铭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王铭晖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2 15:42: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动态,为版主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2 16:2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为版主陈老师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2-2 17:0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向际芬老师的首帖首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2-2 17:1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雷光清老师的关注与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3 06: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案例精品佳作,欣赏学习,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3 07:34: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陈版主佳帖,以案说法,警酲他人,分享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3 08: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9E8D4C7B-2DD6-4B48-83A8-27CA547C69B5.jpe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2-3 09: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古渡源网友的支持与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2-3 10: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李帮进老师的鼓励与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6 09:03 , Processed in 0.27374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