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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在他人门囗泼油放火,被告人犯放火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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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7 14: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泄愤在他人门囗泼油放火

被告人犯放火罪被判刑


   因办理自建房房产证事宜心生怨恨,一怒之下在被害人家门口倾倒柴油,试图点燃。近日,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放火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12月,被告人程某因其位于县某处自建房房产证办理问题,对协助办证的被害人江某心生怨恨。12月18日晚,程某携带柴油、打火机及纸张至江某住所,并拨打电话再次与外出的江某商议办证事宜。江某表示办理流程需符合规范要求,且系程某的丈夫自行办理,劝说程某先行回家。二人交涉无果,程某冲动之下将柴油倾倒在江某家门口,点燃纸张扔在未有柴油的地上拍照威胁,又试图用打火机点燃柴油,后因打火机损坏无法放火遂离开现场。
  以案释法 :本人认为,被告人程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程某到案后认罪认罚,且系犯罪未遂,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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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7 14:22: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人程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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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7 14: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老师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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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7 17:53: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明事,点赞陈版主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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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7 18:5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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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7 20:4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杨支埃老师的关注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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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7 20:46: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向际芬老师的支持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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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9 07: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精品佳作,学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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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9 07: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泄愤在他人门囗泼油放火,被告人犯放火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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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9 09: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古渡源网友的鼓励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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