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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荀子·礼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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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18: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永志 于 2024-7-5 18:28 编辑

读书《荀子·礼论》(二)

古代祭祀.png
古代祭祀

5【原文】 故王者天太祖(1),诸侯不敢怀(2),大夫、士有常宗(3)所以别贵始贵始,得之本也(4)。郊止乎天子(5),而社止于诸侯,道及士、大夫(6)所以别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故有天下者事七世(7),有一国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8),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庙(9)所以别积厚者流泽广、积薄者流泽狭也(10)。  
【注释】(1)王者天太祖:天子把始祖当作天来祭祀。如周武王统一天下后把周族的始祖后稷和天同祭。
(2)怀:《集解》作“坏”,据《大戴礼记·礼三本》改。怀:思念,企望。诸侯不敢怀:指诸侯不敢企望以天子的始祖为自己的始祖来进行祭祀,而只能以始封的国君为太祖来进行祭祖活动。如鲁国国君不敢以后稷为太祖,而只能以周公旦为始祖来祭祀。。一说指诸侯不敢企望将自己的始祖和天同祭,也就是“怀”字下承上省了“天太祖”。
(3)士:官名,地位次于大夫。常:即“常祀”之“常”,法定的,按照惯例的。常宗:合法的祖宗,即合乎宗法制度而经常为大宗(嫡长子相继的一系)所祭祀的祖宗。
(4)得:通“德”。
(5)郊祭:古代天子每年冬至在南郊祭天的活动。古人认为天子受命于天,只有天子才有资格举行郊祭。
(6)道祭:祭路神。据《礼记·祭法》,除天子、诸侯可祭路神外,“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路神)。适(嫡)士立二祀,曰门,曰行”。所以说“道及士大夫”。(7)事七世:事奉七代祖先,即立七代祖先的神庙进行祭祀。据《礼记·祭法》,天子立七庙,诸侯立五庙,大夫立三庙,适(嫡)士立二庙,庶士、庶人无庙。
8五乘(sh8ng 剩)之地:古代兵赋之法规定,六里见方的土地出兵车一乘(包括一辆车、四匹马、二十八个甲士、二十个盾手,三十个民夫),所以以六里见方的土地为一乘之地(见《管子·乘马》)。一说古代十里见方为一成,一成出兵车一乘,所以一乘之地为十里见方(见杨倞注、《国语·楚语》“赋皆千乘”韦昭注)。“五乘之地”即五个一乘之地,即 180 平方里或 500 平方里,指大夫一级的封地。
(9)持:通“恃”,依靠,凭借。
10)《集解》“积厚”下重“积厚”二字,据《大戴礼记·礼三本》删。积:通“绩”,功业。   
译文所以,天子可以把他的太祖当作天来祭祀,诸侯不敢有这个想法,大夫和士还只能祭祀他们的大宗是为了显示,官阶不同的人,其始祖的尊贵程度也不一样,而敬重始祖是道德的根本。因此,郊祭仅限于天使用祭则从天子到诸侯都可以使用道祭就向下延及到士和大夫了。为了显示区别:尊贵的人才能事奉尊贵者;适宜做大事的就做大事适宜做小事的就做小事。因此,天子祭祀他的上七代祖先,诸侯祭祀他们的上五代祖先,拥有五个六里见方的土地的大夫祭祀他们的三代祖先,有三个六里见方的土地的士,就只可以祭祀两代祖先,依靠双手糊口的百姓,更是根本不准建立祖庙这是为了表示功绩大的人传布的恩德广远、功绩小的人传布的恩德狭窄。

6【原文 大飨(1),尚玄尊、俎生鱼(2),先大羹(3),贵食饮之本也(4)。飨(5),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饭稻粱(6);祭(7),齐大羹而饱庶羞(8);贵本而亲用也(9)。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两者合而成文(10),以归大一(11),夫是之谓大隆。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鱼也,豆之先大羹也(12),一也。利爵之不醮也(13),成事之俎不尝也,三侑之不食也(14),一也。大昏之未发齐也(15) ,太庙之未入尸也(16),始卒之未小敛也(17),一也。大路之素幭也(18),郊之麻絻也(19),丧服之先散麻也,一也。三年之丧(20),哭之不反也(21);《清庙》之歌(22),一倡而三叹也(23);县一钟(24),尚拊之膈(25),朱弦而通越也(26) ;一也。
【注释】 (1)大飨:即大祫(dà xiá),古代天子或诸侯把远近祖先的神主牌位集合在太祖庙而举行的大合祭。一般三年举行一次。
(2)尚:通“上”,以……为上等。玄:指玄酒,祭祀时用来替代酒的清水。古人以水配黑,所以称水为玄。(如玄武、玄冥皆为水神。)尊:同“樽”、“罇”,酒器。俎(zǔ):一种四脚长方形器皿,是祭祀时陈置鱼肉的礼器。
(3)大(tai)羹:祭祀时所用的不加调味品的肉汁。
(4)本:本源,源头。清水、生鱼、大羹等是人类最原始的饮食,所以说是“食饮之本”。古人认为,祭祀远祖,要使用这些远祖生活时饮食的东西,祖宗才乐意接受。
(5)“飨”,同“享”,把祭品献给鬼神。此指每季举行的祭祀。(6)黍:黍子,性粘,去皮后俗称黄米子。孔子说它是“五谷之长也,祭先王为上盛(上等祭品)”,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稷:古人最早种植的一种谷物,如黍而没有粘性。稻:古指糯稻,宋以后才兼指粳稻。粱:粟,谷子,去壳后称小米。
7祭:此指每月举行的祭祀。
8齐:读作“跻”,进献。庶:众。羞:美味的食物。
9亲:接近。
(10)两者:指“贵本”、“亲用”。
(11),通“太”。大一:太古之道,指远古的质朴状态。
(12)豆: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皿,形似高脚盘,也用作为祭器。
(13)利:在祭祀时帮助把祭品端给尸的人。爵:一种酒器。醮(jiào):喝光。
(14)侑:劝尸饮食的人。
(15)昏:同“婚”。大昏:指帝王婚娶。发:举行。齐:平等的意思,此指古代婚礼中的一种仪式,即《礼记·昏义》所说的“共牢而食,合卺而婚”的象征“同尊卑”的仪式,就是男女双方平等地一起吃东西,喝交杯酒。《礼记·郊特性》:“夫昏礼,……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郑注:“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用法与此文同。
(16)尸: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17)敛:同“殓”。为死者换上寿衣叫小敛,入棺叫大敛。
(18)大路:是天子到郊外祭天时乘的车。素:没有染色的丝绸。幭:《集解》作“未集”,据《大戴礼记·礼三本》改。幭(miè):古代车前横木上的覆盖物。
(19)絻(miǎn):通“冕”,礼帽。
(20)三年之丧:三年期的服丧,实际上是二十五个月。这是古代最重的丧服。子及未嫁女为父及寡母、妻妾为夫、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等等都是三年丧,服斩衰。
(21)反:通“返”。不反:不返回,指放声直号而没有曲折的声调。(22)《清庙》:《诗·周颂》中周统治者祭文王的颂歌。
(23)叹:指随声应和。三叹:三个人应和。
(24)县:同“悬”。县一钟:挂一口钟,指不用编钟,崇尚质朴。(25)拊():一种打击乐器,即拊搏(又名搏拊)。由熟皮制的皮囊中塞满谷糠而成,形如小鼓,拍打时声音沉闷。之:犹“与”。膈:通“鞷”,是一种与“拊”类似的乐器。
(26)朱弦:把弦染成红色。由于染色时要把弦煮过,可使弦变得柔软,从而使它发出来的声音较为低沉。越(huo):豁口,瑟底的孔。通越:打通瑟底的孔,这也是为了使瑟音低沉。   
译文在太庙合祭历代祖先时,以盛着清水的酒器以及俎里盛着的生鱼为上等祭品,首先献上不调味品的肉汁,这是为了尊重饮食的本源。四季祭祀远祖时,以盛着清水的酒器为上等祭品,酌献甜酒,首先献上黍、稷,再陈供稻粱;每月祭祀近祖时,先进献未加调味品的肉汁,再盛陈各种美味的食物;这些都是为了尊重饮食的本源而又接近实际的食用。尊重饮食的本源叫做形式上的修饰,接近实际的食用叫做内容上的合理,这两者结合起来就形成了礼仪制度,然而又使它趋向于远古的质朴状态,这才叫做对礼的最大尊崇。所以酒杯中以替代酒的清水为上等祭品,俎中以生的鱼为上等祭品,豆中先盛不加调味品的肉汁,这三种做法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代替死者受祭的人不把佐食的人所献的酒喝光,祭礼完毕时俎中的祭品留下不吃,劝受祭者饮食的三次劝食而不食,这三种做法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婚礼中还没有进行喝交杯酒的时候,祭祀太庙而尚未使代表死者受祭的人进庙的时候,人刚死还没有换上寿衣的时候,这三种情况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天子祭天的大车用未染色的丝绸做车帘,在郊外祭天时头戴麻布制的礼帽,居丧时先散乱地系上麻带,这三种车服与远古的质朴是一致的。三年期的服丧,痛哭时放声直号而没有曲折的声调;《清庙》的颂歌,一人领唱而三个人随声咏叹;乐器只挂一口钟,而崇尚使用拊搏与鞷;把琴弦染成红色而打通瑟底的孔;这三种做法是和远古的质朴一致的。
 
7【原文】 凡礼;始乎棁(1),成乎文(2),终乎悦校(3)。故至备,情文俱尽(4);其次,情文代胜(5);其下,复情以归大一也6。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物变而不乱,贰之则丧也(7)。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说。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小人不能测也。
注释1)乎:于。棁(tuō):通“脱”,疏略、轻慢”义《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轻则寡谋,无礼则脱。”
(2)文:文饰,指礼仪进行加工,市直臻于完善
(3)校:通“恔”(xiào),快意,满意。
(4)“故至备”,“备”,“美好”义;“”,感情,指礼仪所要表达的感情,如丧礼所要表达的哀,祭礼所要表达的敬等等。
(5)代:交替,轮流。情文代胜:指情、文两者不相协调,或者情胜过文,或者文胜过情。
(6)“复情以归大一也”:“以”字必是“仪”字之误,音同而误;“大一”,高度统一。
7贰:不专一,背叛。以上几句押韵,韵脚是“明”、“行”、“昌”、“当”、“明”、“丧”。   
【译文】一般说来,一种礼仪形式,开初是很简略的,几乎没有什么特定的操作规定,即未加文饰;后来,经过加工和文饰,才成为成熟的礼仪制度;最后更进一步,发展到人参与此礼仪时会产生一种心驰神往的畅快感。所以最初的礼仪其实也是很好的,因为它使人的内心情感和礼节仪式结合得十分和谐,后来情感和仪式互不协调了,但最后又恢复到情感和仪文的高度统一。天地因为礼的作用而风调雨顺,日月因为礼的作用而光辉明亮;四季因为礼的作用而井然有序,星辰因为礼的作用而正常运行;江河因为礼的作用而奔流入海,万物因为礼的作用而欣欣向荣人的爱憎因为礼的作用而有所节制,喜怒因为礼的作用而恰如其分;君主来治理臣民就可使臣民服从依顺,民众来整饬君主就使君主通达英明;遵循了礼,万事万物千变万化而不混乱,违背了礼,就会走向灭亡。礼难道不是伟大到了了吗?圣人把高度成熟的礼制作为人行事的最高准则,确立了发展到高度成熟的礼制而把它作为最高的准则,天下没有谁能够对它加以增减它的原则和细节之间互不抵触,目的和结果互相应合;它文饰得极其完善,对所有人都明确规定了等级区别;它规定得极其明确,对各种情况都有清楚地说明所以天下遵循国家就得以大治,不遵循它的国家就总是长年混乱;遵循国家就安定团结,不遵循的国家就危机四伏;遵循人就能存在发展,不遵循它的人就会走向灭亡。对于礼的这些作用小人是估量到的。

离坚白,合同异.jpg
中国古代名家:“离坚白”“合同异”。

8【原文】 礼之理诚深矣,“坚白”、“同异”之察入焉而溺(1);其理诚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说入焉而丧(2);其理诚高矣,暴慢恣睢轻俗以为高之属入焉而队(3)。故绳墨诚陈矣(4),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县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于礼,则不可欺以诈伪。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5),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6。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礼之中焉能勿易,谓之能固7。能虑,能固,加好者焉(8),斯圣人矣。故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无穷者,广之极也;圣人者,道之极也。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非特学为无方之民也。  
注释(1)坚白、同异:即“坚白同异之辩”,是指先秦名辩思想中关于坚白同异 两个问题的学说和争论。冯友兰在1933年最先称惠施为合同异派,称公孙龙为离坚白派,并称他们合同异离坚白思想的辩证分析为坚白同异之辩
(2)辟:通“僻”,邪僻。陋:见识少。
(3)雎:《集解》作“雎”,据宋浙本改。队:同“坠”,坠落。
(4)陈:陈列,指拉出来弹画。
(5)“法礼”,“依礼行事”,“法”,“仿效”义;“足礼”,重视礼,亦即把礼当做自己做人的根本。
(6)“无方之民”、“有方之士”中的“无方”和“有方”,乃相当于“无道”和“有道”,“方”在这里是从“方”义引申出来的“道理、原则、定准”的意思。
(7)“礼之中”:行为符合礼义。
(8)“加好者焉”:人们学习的榜样。“者”字当作“之”。

【译文】 礼的道理真深啊,那些“坚白”、“同异”等所谓明察的辩析一进入礼的道理之中就被淹没了;礼的道理真大啊,那些擅自编造典章制度、邪僻浅陋的学说一进入礼的道理之中就没命了;礼的道理真高啊,所有那些视粗暴傲慢恣肆放荡和轻视习俗为高尚的礼论,一进入礼的道理之就行不通了。所以木工的墨线真正拉出来了,就不可能再用曲直来搞欺骗;秤真正挂起来了,就不可能再用轻重来搞欺骗;圆规角尺真正设置了,就不可能再用方圆来搞欺骗;君子对礼了解得明白清楚,就不可能再用诡诈来欺骗他。所以墨线这种东西,是直的标准和准则;秤这种东西,是公平的标准和准则极点,圆规角尺这种东西,是方与圆的标准和准则;礼这种东西,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标准和准则。既然这样,那么不依礼行事,不重视礼,就叫做无道之人;依礼行事,重视礼制,就叫做有道之人。行为符合礼义,又能思考它的道理,叫做善于谋虑;行为符合礼义并且在遵循礼掌握礼的过程中能始终不渝,叫做坚定。善于谋虑,能够坚定,再加上爱好礼,就是圣人了,使人们学习的榜样。所以天,是高的极点;地,是低的极点;没有尽头,是广阔的极点;圣人,是道德的极点。所以学习的人,本来就该学做个圣人,不是只学做个没有原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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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20: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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