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4月9日讯 通讯员 皮曼婷 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法庭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让双方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与温度。 2021年,被告经营茶厂,租用原告的挖机进行场地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费用,尚欠7500元尾款未结清。原告多次讨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尽快支付其挖机租赁费用。 该案首次调解,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最终不欢而散。原来,这7500元挖机租赁费用双方并未拟定书面欠条,原告仅有一段微信录音为证,因此被告对这7500元欠款并不认可。 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简单的判决可能引发“服判难”“执行难”,遂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向知情人了解事情来龙去脉,补充证据以提升证明效力,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原被告两方各自的意见,并积极从中协调,力求早日解决纠纷。 
7000元当庭给付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结合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据以及后期补充的证人证言,从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等角度出发,对被告充分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终,在法庭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认可了7500元的挖机租赁费用,并当庭给付了欠款。 开庭审理,是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法定形式,但是简单地让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对抗式的氛围往往会进一步激化当事人的矛盾。作为司法实践中一种重要的解纷模式,调解更能体现法律的温度,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接下来,石门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快节奏、高质量的调解方式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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