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541|回复: 14

伪保健真伤身,避坑指南请查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6-11 09: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5-6-11 09:40 编辑


伪保健真伤身,

避坑指南请查收!

   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微信成为了不少商家的销售渠道,但在这便捷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些不法行为。近期,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微信无资质销售壮阳保健品的案件,这些保健品中竟含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2020年开始,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口服类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也未对供货方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进行索取查验的情况下,从微信好友处购进某“保健品”,之后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宣传该“保健品”为中药制作,有“益肾、壮阳”等功效,并以每瓶200至288元的价格销售。被告人李某通过微信销售该“保健品”40余瓶,非法获利1万元。居民寇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购买该“保健品”,服用后头晕恶心,怀疑其中存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后报案。经鉴定,该保健食品中存在非法添加西地那非,该物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中禁止添加的物质。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一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并禁止被告人李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销售活动。


  以案说法】 西地那非作为一种血管扩张剂,是一种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当服用可能引发心脑血管方面的严重食源性疾患,也可能会对神经系统造成伤害,已被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食用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保健食品,可能对人体消化、视力等带来不利影响,过量使用有可能造成心源性猝死等严重后果。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无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经由微信等网络平台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壮阳保健品,其行为已然触犯了法律红线,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对于经营者而言,应秉持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审慎查验购进保健品质量合格凭证,禁止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安全意识,理性选择保健品,认准“蓝帽子”标识及批准文号,拒绝购买非正规产品,谨防虚假宣传陷阱。如购买和使用食用保健品等,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查验其安全性,并听从医生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231998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6-11 09:4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年人对健康的渴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需要帮助他们认识到,真正的健康来源于科学的生活方式和正规的医疗手段,而不是那些被吹上天的保健品。作为子女和家人,我们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健康,避免他们陷入保健品骗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6-11 0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老师的首帖与精彩点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6-11 16: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养生为目的,诈骗老人的钱,现在的骗局很多,不要轻信这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6-11 21: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作、学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6-12 06: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作、学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09: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吴蓉蓉老师的关注与点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09: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史老的支持与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6-12 09: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古渡源网友的鼓励与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6-12 09: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版主陈老师精品佳作,学习欣赏,点赞问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7-2 13:24 , Processed in 0.03728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