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7-10-1 02:26 编辑
民法总则10月1日起实施 哪些与你的生活相关? 10月1日,有着民事法律体系“小宪法”之称的民法总则正式实施。这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从立法之初就一直备受关注。诸如,赋予胎儿继承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法保护等一系列新规,回应社会关切,反映了当下中国主流价值共识。那么,这部承载了厚望的民法总则哪些与你我生活相关? 今年3月15日,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在全国人大年度大会上以获得通过。这部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要法律不少是回应社会关切的新规,例如首次从民事基本法层面提出个人信息权,强调个人信息保护,即回应了当前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的问题。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在互联网时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在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是网络安全的基础,也是信息权、被遗忘权、数据权等相关其他权利的母权利,所以这次信息权写入《民法总则》意义很大,不仅能够更好地保护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也为未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做好了充分准备。 民法总则中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从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的规定被社会广泛关注。这意味着,从10月1日起,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要开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8岁的孩子对哪些事情能做主?家长们到底该如何把握?关键在于民事行为是否符合孩子的心智:你比如说,家长给他五块钱,说今天学校要收什么什么费,你带给老师,那这个就成立了,你不能说是无效的,他没交。或者说门口有个卖冰棍儿的,他就到门口买了。这和他能力智力相当的,你不能说冰棍儿吃完了,家长说你把钱退给我,这和他智力不相当,无效。 此外,针对中国空巢老人这一社会痛点,民法总则明确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将因病丧失或部分丧失辨识能力的成年人纳入被监护人的范围,填补了此前法律在老年人监护方面的空白。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对监护制度作了完善,明确了父母子女间的抚养、赡养等义务,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强化了政府的监护职能,并就监护人的确定、监护职责的履行、撤销监护等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另外,民法总则还首次赋予胎儿继承权,明确私人财产受法律平等保护,延长诉讼时效保护债权人权益,由原来《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修改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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