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7-10-19 21:37 编辑
身边的法律知识(三)——借去赌博的钱能要回吗?
王某在自己家中设赌抽红,沈某等人来到王家聚赌。赌博中,沈某向王某借赌资4万元,并在借据上签字,约定二个月还款。但借款到期后,经过王某多次催要,沈某就是不还,王某只好诉至法院。王某的借款能要回吗? 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王某在自家设赌抽红,明知沈某参赌输钱,仍借款给沈某继续赌博,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应认定为无效,对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因此,王某起诉到法院,法院是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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