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17-12-16 10:53 编辑
半路夫妻要珍惜,暴力相向致离婚
近日,澧县法院甘溪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被告陈小风(化名)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刘琼(化名)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原告刘琼诉称,原.被告于2010年相识自由恋爱,2012年3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自2015年以来,双方常为家庭琐事争吵,被告对原告多次使用家庭暴力,经该村村委会.双方亲友多次调解未果。原告认为被告不仅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应有的责任,还使用家庭暴力,不务正业以及沉迷赌博的行为,已彻底伤害了夫妻感情。
甘溪法庭在巡回审判开庭后,与当地基层组织.群众深入了解该案情况,原告刘琼坚决要求离婚,但不追究陈小风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夫妻感情确无调解和好的可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家庭暴力多次殴打原告,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经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未果,终致夫妻感情破裂。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应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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