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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和园业主遭“大难”,你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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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21: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严维贡 于 2015-7-26 07: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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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和园业主遭“大难”,你看怎么办?


今天中午,我去四村看看修路情况时,有素不相识的市民找我诉苦,并递给我一些文字材料,经简单整理如下:
我们是嘉业紫和园全体业主,由于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的工程款尚未结清、开发商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犯罪行为,导致在房产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配套设施大部分完工的情况下,承建商消极怠工、百般刁难,项目交付进度极其缓慢,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嘉业紫和园系湖南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小高层电梯商品房,位于常德市青年东路(武警支队旁),由湖南兴宇通达建设有限公司主要承建。项目地块编号为462号(常国储【2010】58号),2#、3#、4#楼的预售证号为2013040,1#楼预售证号为201400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开发商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犯罪行为。根据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相关情况公告,嘉业紫和园开发企业及其法人代表涉嫌伪造购房合同签订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找人冒名顶替在房管局骗取注销合同备案,并拖欠银行贷款、工程款和材料款。
(二)承建商消极怠工、百般刁难,阻挠项目交付。根据预售许可证,该项目竣工交付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根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应于2015年5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所购商品房,现已逾期近两个月,且未得到开发商任何逾期交付的正当理由。由于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时间已久(已完成近半年时间),配套设施也已大部分完工,在开发商的允许下,部分业主已经开始了所购房屋的装修工作,并向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常德市嘉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足额缴纳了物业管理费(按照购房合同,物业管理费应在交房后的次月开始缴纳)和装修保证金,少量业主甚至已经入住。在项目已经可以交付的情况下,承建商由于开发商拖欠其工程款,找出种种理由拒绝交付,并采取非法停水、停电、关闭电梯等极端措施,向购房业主施压,企图利用业主将事态扩大化。
(三)房管部门没有及时明确后续事项处理程序及时间表。大部分购房业主打算在今年中下旬进行装修,过年时入住,今年问题发生后,所有业主心急如焚,向房管部门询问事件进度,却被告知目前仅仅在处理开发商“一房多卖,非法集资”的问题,其他后续事项根本没有提上日程,交房仍然遥遥无期,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
三、全体业主的诉求
建议市政府召集房管局、建设局、电业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开发商、承建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临时业主委员会)组织讨论以下几点合理、合情、合法的诉求:
(一)协调承建商尽快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工作(特别是部分电梯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要求在8月30日前完成交付。
(二)协调电业局落实“一户一表”,据了解目前整个小区在电业局只有一个户,且不按照阶梯收费缴纳电费,极不合理,造成物业管理方面的漏洞,要求开放商在8月30日前承诺调整到位时间。
(三)协调开发商为按揭贷款的业主开具首付款和尾款发票以及部分合同的规整工作,很多业主无正规合同,导致业主权利后续的影响工作(房产证办理等后续事宜)。
(四)协调物业公司按照购房合同执行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且物业相关收费必须公示全体业主。
(五)明确小区的行政归属,且开发商必须将对应资料移交至对应的行政部门,便于业主落户以及管网纳入市政基础服务,以便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六)明确办理房产证的时限以及所需资料、发票等。
(七)明确开发商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住房质量责任的承担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处理流程和时间表。
(八)明确开发商与承建商、银行之间的财务纠纷不涉及所有合法购房业主。

                            嘉业紫和园全体业主
一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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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21: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和园业主遭“大灾”了,你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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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21: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应于2015年5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所购商品房,现已逾期近两个月,且未得到开发商任何逾期交付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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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21: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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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21: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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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21: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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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23: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武陵通晓 发表于 2015-7-2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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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晓老师反复讲,就是对我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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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23: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武陵通晓 发表于 2015-7-2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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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晓老师反复讲,就是对我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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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2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武陵通晓 发表于 2015-7-2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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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晓老师反复讲,就是对我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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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23: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先金 发表于 2015-7-25 21:48
开发商应于2015年5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所购商品房,现已逾期近两个月,且未得到开发商任何逾期交付的正当理 ...

谢谢毛会长的热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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