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式军服 1965—1985 65式军服是1965年我军取消军衔制后中央军委批准装备的制式服装。65式军服与55式服装的主要区别是:取消大檐帽和女军人无檐帽,全军男女军人均戴解放帽;取消军衔肩领章,一律佩戴红五星帽徽和全红领章;取消毛料服装,干部与战士由上衣口袋多少区分;海军干部战士军服颜色一律改为灰色,取消水兵服;女军人夏装取消裙服。 
“国防绿”和“三片红”。 1971年批准装备的71式服装,改进军服材料,俗称“的确良”军服,采用涤锦棉三元混纺布制作单衣,使军服重量轻,外形挺括、美观,耐磨,易洗涤,易干。1973年装备全军,使我军军容得到了较大的改善。1974年批准装备的74式服装,主要内容是恢复海军1965年前的服装式样和颜色;全军女军人恢复裙服和无檐帽,使单调的65式军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观。1978年批准装备的78式服装,主要特点是,扩大化纤材料的使用范围,改进服装制作工艺,减轻单兵负荷量。 
着74式军服的海军官兵。 
74式女兵无檐帽和裙服。 65式军服及其“改良型”71式、74式和78式军服,从1965年到1985年整整实行了20年,是我军历史上装备时间最长的制式服装。 85式军服 1985—1988 改革开放几年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改革我军体制单一、样式呆板、面料落后的服装势在必行。中央军委1984年1月批准服装改革方案,计划在1985年恢复军衔制时装备部队,因此定名为“85”式军服。后因部队精简整编等问题,恢复军衔制推迟至1988年进行。而原计划的换装照常进行,只是暂不佩戴军衔识别标志。1985年5月1日,全军更换85式军服。 85式服装主要特点是取消红领章、红五角星帽徽,恢复以“八一”军徽为主体的圆形帽徽,干部、战士戴大檐帽,佩戴缀钉有军种符号的肩章和领章,增加制式衬衣,团以上干部发毛料服装,服装号型由正负号改为每个号三个型。在当时改善军容、提高适体率、增加军服调节功能起到了积极作用,极大地振奋了士气,同时也为87式军服的研制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作为一种过渡服装,85式军服无常服、礼服之分,也没有制式的作训服,仍是单一军服体制。 
85式陆海空三军干部夏常服。 
国庆三十五周年阅兵上穿85式军服的女兵方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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