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孙圣华 于 2019-9-19 08:17 编辑
科学施策 下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城市黑臭水体常年散发令人不适的气味,既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也影响市容市貌。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的改善。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动计划》,投巨资,下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先后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县城主街下水道进行雨污分流整治;对城内最大的黑臭水体——栗河进行全方位整治;对医疗废物集中进行高温焚化处理;建设垃圾发电厂,对市民生活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等等,有效治理了城内主要黑臭水体及其污染源。但是,就整个县城来说,还存在不少黑臭水体和影响水体的污染源,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一、摸清底子,制订治理规划。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下一步应该认真摸清县城建成区内黑臭水体的底子。1.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内所有水源水体进行调查摸底,弄清黑臭水体的分布与存量情况;2.采用有效方法确定水体黑臭程度。目前判定水体水质类别的基本方法就是对水体进行“一看二嗅三测”,即通过实地察看,确定水体是黑色还是泛黑色;通过嗅觉判定水体属于黑臭还是恶臭;通过取样检测确定水体水质类别。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本着先治重后治轻的原则,制订出有时限、任务、目标要求的治理规划,保证我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效推进。 二、科学施策,做到标本兼治。 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城市河流作为城市的命脉,不仅有水体循环、贮水调洪、水质涵养等功能,而且还能调节温湿度,改善城市小气候。但是,由于长期的外源污染输入,尤其是雨污径流、市民生产生活污水、污物直接排入水体,使水体受到外源污染。其外源污染物在河道水体中不断积累,出现河道底泥内源污染加剧,导致水质恶化并产生黑臭现象。我们县城内仙眠洲、老官庙等地段的河沟就是由外源污染到内源污染形成的重度黑臭水体。城市黑臭水体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城市生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河道水质净化与生态修复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因此,必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采取截污清淤的办法消除河道水体的外源污染和内源污染,彻底治理城市黑臭水体。 (一)部门通力合作,全力控制外源污染。实事证明,城市黑臭水体是由外源污染引起的,而外源污染成因复杂,污染源头广泛,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搞好老城街道下水道雨污分流整改,防止雨污径流污染河道。第二,加强城市管理,严禁乱泼乱倒生活污水和垃圾,严禁在城郊及河道水源边上建牲畜养殖场,防止畜禽粪便排入河道水源中。第三,安排专人随时清除河道、沟渠沿岸的杂物和水面漂浮物。严禁将动物尸体抛入河水中。 (二)运用技术手段,努力消除内源污染。由于城市河道长年滞流,大量含有有机物、氮、磷、重金属等污染物质的底泥沉积,形成河道水体的内源污染。消除内源污染的方法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采用干床清挖、船载抓斗清挖和水力冲挖等办法疏浚河道底泥,降低水体有机物质、磷、悬浮物,扩大河道槽蓄量,增加水体泄洪和自净能力。二是采用化学方法去除水体中的悬浮物、溶解态磷和氮等污染物,提高水体透明度。具体讲,就是使用化学药剂铁盐和铝盐等混凝剂、双氧水等氧化剂和生石灰等沉淀剂,对水体进行强化絮凝、化学氧化和化学沉淀,促使水体变清。三是根据“流水不腐”的原理,通过水利设施调控,引入河道上游或附近的清洁水源冲淡和净化水体黑臭。最好使河道水体保持长年流动,将死水变为活水,达到完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目标。 三、搞好宣传,动员全民参与。 城市河道水体污染不仅是一个县存在的问题,也是全国很多城市面临的难题。解决城市河道水体污染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全民动手,长期努力才能办好。因此,必须做到:1.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县上下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住建、水利、环保、城管、畜牧、街道等部门要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强化监管、公众参与。强化全程监管,建立水体水质监测、预警应对机制;开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渠道,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3.搞好宣传,形成共识。要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机关单位、街道社区的墙报、板报搞好宣传,对市民进行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防治城市黑臭水体常识的教育,使大家增强意识,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城市河道水体保护工作。 治理城市黑臭水体虽然难度很大,但是只要领导重视,全民参与,经过数年努力,定可将城内黑臭水体彻底消除,让我们的县城呈现出空气常新、清水长流、市容美丽的新气象。
澧县环保局老科协 刘林清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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