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常态化的“干部奖励制度”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决策,就是审议并通过“十三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它将激励着13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奋力奔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毛主席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毛选》第二卷526页)。到2020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极大的调动干部这个“决定的因素” ,除了政治上关心爱护,组织纪律上从严要求,工作上培养善用外,还必须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干部奖励制度”。对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 规划,勤政务实,廉洁奉公,成绩突出,人民好评者,不论职务高低,舍得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俗话说,要使马快跑,必须喂饱草。马尚且如此,何况人焉!因此,我建议相关部门也费点心思,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常态化的干部奖励制度,与已建立的约束制度并而行之,必收相得益彰。总之,全面激活"决定的因素",圆梦大业可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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