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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被刺死案”,嫌犯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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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6: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学生被刺死案”

嫌犯一审被判死刑

    2019年11月29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王某建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王某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建的女儿何某某(2010年8月生)与被害人刘某某(2010年2月生,殁年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1)班的同桌同学。2019年5月9日下午,何某某放学回家告诉王某建在学校受到了刘某某的欺负。王某建得知后,便语带威胁在三年级(1)班微信群反映了此事。随后班主任汪某某、刘某某之父刘某均积极就此事进行了表态,刘某又添加王某建之妻何某的微信进行了沟通。当天,汪某某从何某的通话中得知王某建脾气不好的情况后,就电话告知刘某某父母说先不要与王某建沟通,其会调换座位将此事解决好。次日上午7时40分许,刘某送刘某某上学后骑共享单车上班。7时50分至9时许,刘某一直在与何某进行微信沟通,表示此事已在积极处理中(包括刘某某向何某某道歉,汪老师已答应调换座位等)。8时22分许,王某建送何某某至某小学,因在学校门口未等到刘某某家长,感到非常气愤,在妻子何某电话告知事情已解决、让女儿去上课的情况下,仍坚持将何某某送回家中。途中,王某建购买了一把屠宰刀。9时12分许,王某建携带屠宰刀返回某小学,来到三年级老师办公室,看见何某和汪某某老师在交谈,未见到刘某某家长,便直接从后门冲进三年级(1)班教室,对着已被调换座位、单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上课的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续捅刺十几刀,随后又将倒在地上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刘某某被刺后经到场医生检查已无生命体征,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汪某某等人先后拨打110报警电话。王某建明知他人报警,仍持刀坐在校园操场边的台阶上,公安民警到场后,将其控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建不能正确对待、处理女儿与同龄同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观认为女儿遭受被害人刘某某欺负,产生报复杀人之念,持刀将年仅9岁的被害人刘某某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被告人王某建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及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又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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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6: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人王某建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及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又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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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6: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罪大恶极,必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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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7: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王某家长太冲动了,可能是发盲。酿成大祸,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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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7: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得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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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7: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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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7: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恶棍,养虎为患,平时基层也应该教育一下么。可是,现在不开群众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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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7: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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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7: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wei2016的首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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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7: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wei2016的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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