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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陈爱玉

弟弟冒充哥哥开庭?当庭训诫并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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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 16: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寒老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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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 16: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寒老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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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 17: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盲啊,为何不办委托代理手续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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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 18: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帖,红五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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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 18:3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熊建新 于 2020-5-2 18:34 编辑

       民事诉讼中,法官的确要仔细辩认当事人,审查身份证件;尤其是当今双胞胎多,同像的多;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妹替姐,兄替弟者大有人在,不得不多加小心!
       祝大家五一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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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 20:56: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白芍网友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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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 20:5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张汉平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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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2 20:5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熊主任的支持与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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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 21: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假冒当事人参与庭审属于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依法可被罚款拘留,若情节严重构成虚假诉讼,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诉讼当事人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庭,可以通过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到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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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 22:01: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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