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七步诗”(四句体)并非原著 在《三国演义》第七十九回“兄逼弟曹植赋诗” 中说:曹丕称帝后欲加害其胞弟,听华歆的主意,召见曹植,以“兄弟”为题,命曹植七步之内作诗,但诗中不许有“兄弟”字样。否则,不得活。曹植无奈,只得从命,在七步之内口占一首诗曰: 煮豆燃豆萁,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元末明初罗贯中的《三国演义》面世后,这种四句体的“七步诗”便传播开来,流行至今。可是,历有史学家考究认为:一是没有“七步诗”这码事,因为《三国志》中曹丕、曹植的传略中均无记载,况且存世的《曹子建集》80多首诗中没有“七步诗”;二是有“七步诗”,《三国志》不记载,很可能是为魏文帝遮羞,有“为尊者讳” 之嫌。而且举证南朝刘宋时期刘义庆编《世说新语·文学》的记载:“文帝(曹丕)尝令东阿王(曹植的封号)七步中作诗,不成者大法(处死)。植应声便为诗曰”: 煮豆持作羹, 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持上说者认为这是曹植“七步诗”原文。此诗由六句变成流世的四句是后人改写的,说“煮豆燃豆萁” 就是位叫李善者为梁代箫统《文选》一书相关此诗作注时改写的。如果此说成立,那么,《三国演义》中的四句可能是由此而来,只是并非原六句而已。 现代两位文学巨匠鲁迅、郭沫若认为曹植“七步诗”原著是存在的,他们都写过《反七步诗》,现录郭老之作如下: 我以为,从文学角度看,无论六句或四句皆是古诗优秀作品,有无或真假那是文史学家们去较劲的事。而读者爱哪种句体则无须强求,用句俗话讲“萝卜白菜各喜各爱” 。不过,我还是喜读四句体,意义明确,简捷明快,朗朗上口,不易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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