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英烈传(总13)武陵区传(4)刘泽远
刘泽远(1907-1929),又名正兆、荷初.男,汉族,今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泽远村人,1907年3月10日出生.他5岁丧父,7岁时随外公读书.1923年秋,考入长沙华中美术专科学校.其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6年春,他回到家乡,担任刘氏族校校长,创办了四官庙农民夜校,向农民进行革命教育.5月,秘密成立四官庙农民协会,带领会员进行抗捐抗税斗争.9月,他由组织安排加入中国国民党,任国民党常德县党部青年委员,积极从事农民运动.这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3月,担任常德县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审判长,首先公审和处决了全县大豪劣杨仲达.5月24日,反革命事变(即敬日事变)后,他转入地下斗争.11月上旬,任湘西特委宣传委员.旋在河洑山创建农民自卫军暗杀队,于近郊发起年关暴动,怒杀三个不法豪绅,震动遐迩.1928年7月,任南、华、安、益、沅、汉等六县特委书记,发展组织,准备暴动.1929年1月1日深夜,因叛徒出卖,在汉寿大连障遭敌包围,身负重伤,被捕入狱.同年3月4日上午,在常德市畔池街英勇就义.安葬在今武陵区丹洲乡泽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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