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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理子女入学为名,骗取多名家长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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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4: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1-9-14 14:51 编辑


以办理子女入学为名

骗取多名家长钱财!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厦门某小学教师熊某为偿还高利贷、信用卡债,以卖学位为由骗取学生家长钱财11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刑罚。

  2019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熊某在海沧区某村附近,利用其厦门市思明区某小学教师的身份,谎称可以帮助孩子到自己任教的思明区某小学就学。
  熊某向被害人蓝某、陈某、徐某、郑某、李某、林某等6名学生家长虚假承诺自己能够帮助以上被害人的子女于2019年9月到思明区某小学就学,并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现金的方式让上述被害人缴纳好处费、学费、午托费等费用,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总计110800元。熊某将所骗钱款用于偿还高利贷、信用卡债及个人消费。
  以案释法: 本人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中既遂金额为110800元,未遂金额为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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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14 14: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办理子女入学为名

                骗取多名家长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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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4:54: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厦门某小学教师熊某为偿还高利贷、信用卡债,以卖学位为由骗取学生家长钱财11万余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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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14 14: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旺成网友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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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5:1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佳帖,分享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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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5: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这个我还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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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5: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缓刑比判的邢还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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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5:32: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不管用什么手段骗除钱财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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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5: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分享给家人了,感谢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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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5:4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诈骗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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