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上将军 于 2016-5-28 20:26 编辑
意义不仅在比赛 王渊渊 (2010年5月1日发于中国警察网) 4月30日早上一上班,我习惯性打开局网浏览。两条消息马上吸引了我的眼球。一则为《石门县公安局举行庆“五一”登山比赛》;另一则为《所街派出所组织庆“五一”羽毛球比赛》。 4月29日上午,县局工会组织局机关及白云以下派出所民警、职工、巡防队员120余人开展登山比赛,场面热烈,蔚为壮观,十分鼓动人心。这与局党委“文化育警”的新理念完全合拍,也受到了全局民警的热烈拥护。然而,受各种条件限制,距县城百公里山路之外的西北乡派出所咋办?就眼睁睁地看着那里民警的业余生活成为一潭死水吗?显然不行!这既不利于日夜战斗在山区的民警的身心健康,更有悖于局党委“文化育警”的新理念。 于是,所街派出所独出心裁,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赛事,使人深受启发。。 《所街派出所组织庆“五一”羽毛球比赛》的这条消息,通篇不足250字,但看过后让人感触很深。所街派出所全所仅3位民警,加上微机员、炊事员总共才5人。所里几乎没有任何体育设施。但是,他们时刻牢记局党委“文化育警”的理念,科学地将民警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得张弛有度。在“五一”节到来的前夕,所长文绍炎和教导员陈跃一合计,决定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搞个羽毛球比赛。 说干就干!他们将一把椅子摆在场地的中间替代网子。两位民警进入比赛场地各站一头,比赛便开始了。全所5人谁都没闲着:两人参赛,一人当裁判,剩下的全是观众。教导员陈跃多了一个心眼儿——把比赛的场面照下来,让全局民警都看看他们在赛场上的风采。 这种比赛显然很不正规。尽管他们自己在场上的争夺很激烈,但是,几乎没有其他观众,甚至比赛的必须的基本器材都没有。没有记分牌,“裁判员”就随手找来小石子放在地上计数,谁先获得21颗小石子,谁就算胜! 看着局网上发的他们比赛的照片,再往深处细想,让人极为感动,甚至落泪! 我局除开局机关,还有22个派出所,其中,白云以上的派出所占到了一半。在那里的民警工作条件相对艰苦,生活相对枯燥。如何让他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获得精神上的放松,并从中使他们的情操得到陶冶,是每一位派出所所长应该考虑的问题。都一口气象楚江派出所那样在硬件上有专门的娱乐室、棋牌室、乒乓球室,这显然不可能;在软件上学楚江派出所那样经常组织各类球赛、钓鱼、棋类比赛等活动,作为山区派出所也确实不现实。但是,象所街派出所那样,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地适时组织一些简单可行的、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是所有的派出所都有条件的,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人是要有精神的!”作为一个集体,无论大小,精神很重要。近几年来,我局每一位民警都有这样的体会:自从局党委“文化育警”的新理念提出并一以贯之与实际行动中后,我局不仅侦查打击频频结出累累硕果,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而且全局民警也同时从中感觉到了一种荣耀和愉悦。作为一名行将退休的老警,我认为,所街派出所组织的,那不是一场单纯的羽毛球比赛,而是一次内涵极其丰富的综合性活动,其意义远远超出了比赛的本身。因此,我在此衷心希望所街派出所的那种精神能够在全局发扬光大,传递永远,让全局民警都能在紧张的工作之余享受健康有益的活动所带来的轻松与快乐,同时又将那种轻松与快乐而涌动出的激情融入公安工作。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如果全局都能那样做,一个朝气蓬勃、团结战斗、硕果累累、深受社会一致好评的石门县公安局必将很快在全县人民面前展现,“全国优秀公安局”的荣誉向我局招手的日子将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