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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1公斤,两男子分别被判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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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14: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鱼1公斤,两男子分别

被判处罚金1000元!

   两男子使用自制的电瓶设备电鱼,捕获泥鳅、黄鳝、鲫鱼等约1公斤。近日,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各判处两男子罚金1000元。

  2021年5月15日晚上8时许,被告人陈某1、陈某2在没有捕捞证、渔民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到禁捕湖区,使用自制的电瓶设备电鱼,捕获泥鳅、黄鳝、鲫鱼等约1公斤。
  以案释法: 本人认为,两被告人在禁捕湖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两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自愿通过增殖放流进行生态修复,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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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14: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电鱼1公斤,两男子分别

                     被判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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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15:04: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被告人在禁捕湖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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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15: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旺成老师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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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15: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被告人在禁捕湖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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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15: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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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8 15: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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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15: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钱老师的关注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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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15: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夏应运老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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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8 15: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夏应运老师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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