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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归来·读《吐蕃佛教》(14) 大乘二十二问本(之二)
敦煌古城
第四问云﹕又今处于五浊恶世,自既(1)无缚,彼亦无解,义如何者﹖ 谨对﹕浊者滓秽不清净义,众生所以处浊劫者,由自身命不清净故。众生及命皆浑浊者,由烦恼浊。有烦恼者,由其见浊,妄见尘沙,遍处生执不清净故,名之为浊。众生本性即是真如,常乐我净具恒沙德,自背(2)本源,妄生诸见,起烦恼业受苦无穷。真乐本有(3)失而不知,妄苦本空,得而不觉。如是一切皆从见生。见浊不生,诸浊皆净(4)。若离妄念,照达心源,净相尚无,浊相宁有,离净浊相,不见身心,无罣无碍,谁缚谁解,了无解缚,乃能离缚,但自无缚,彼亦能解。如斯妙义,着在群经,伏愿披(5)寻,昭(6)然自见。 注释: (1) 原卷作“说”,今从甲乙两卷。 (2) 原卷作“皆”,今从甲乙两卷。 (3) 原卷作“消”,今从甲乙两卷。 (4)原卷及乙卷作“静”,今从甲卷。 (5) 原卷作“彼”,今从甲乙两卷。 (6) 原卷及甲卷作“照”,今从乙卷。
第五问云﹕ 佛有有余无余涅盘,此二涅盘(1)为别实有,为复假说﹖ 谨对﹕言涅盘者是圆寂义。圆谓圆满,具众德(2)故。寂谓寂静(3)异苦障故。涅盘不同,诸教异说,就要而言,不过四种﹕一者自性清净涅盘,谓一切众生(4),本真如理,虽有容染而本性净,具无边德,湛若虚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其性本寂,故名涅盘。 二有余依涅盘,谓即真如出烦恼障。此有二种﹕若二乘人至无学位,依(5)此生死苦身之上,断烦恼障,显真如性,心德寂静,名为涅盘。而此苦身尚未弃舍,苦未寂静,名(6)有余依。言余依者即苦身也。若佛世尊烦恼虽尽,身心寂静名得(7)涅盘,有余无漏,常乐我净,功德身在,依此身上所得涅盘,是故名为有余依涅盘。 三无余依涅盘,谓即真如出生死苦。此有二种﹕若二乘人至无学位,一切烦恼,先已(8)断尽,今复更厌此苦依身,以灭尽定灭其心知(9),又自化火焚分段身,无苦身,诸苦永寂,是故名曰无余依涅盘。若佛世尊无漏功德所依身上,一切烦恼,生死苦恼悉已(10)寂静,永无苦恼余所依故,是故名曰无余依涅盘。 四无住处涅盘,谓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大智常所辅翼。由斯不住生死涅盘,利乐有情,穷未来际,用而常寂,故曰涅盘。若诸菩萨至第五地能断下乘般涅盘障,能证真如无住真理,外为分得无住涅盘。若佛世尊一切障尽摩诃般若解脱法身三事圆满,名大涅盘。 四涅盘中一切众生皆有初一,二乘无学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既四涅盘皆依真立,就其出障,立四(11)不同,据其真如,体无差别,故佛身上有余无余,但约(12)义存,实无有二。 注释: (1) 原卷及甲卷作“得”,今从乙卷。 (2) 原卷及乙卷作“净”,今从甲卷。 (3) 甲卷作“众生”,原卷及乙卷作“法”,今从甲卷。 (4) 原卷缺“依”字,今从甲乙两卷。 (5) 原卷多“为”字,今从甲乙两卷。 (6) 原卷作“名为”,今从甲乙两卷﹔甲卷以“册册”代替「涅盘」。 (7) 原卷及甲卷作“以”,今从乙卷。 (8) 原卷及乙卷作“心智”,今从甲卷。 (9) 参看四七。 (10) 原卷缺漏“出障,立四”四字,今从甲乙两卷。 (11) 原卷作“幻”,今从甲乙两卷。
西藏行。2021年9月27日清晨, 在隆子县常德广场。
第六问云﹕ 佛有三身,其法身者周(周)遍法界,化身各各在一切佛,而其(1)应身有一有异﹖ 谨对﹕然其佛身诸教异说,或开或合,义理多门。今者先明佛身之相,次则显其开合之门,然后答其所问之义。统论诸(2)教有五佛身。第一身者是诸如来真净法界,具无 数量真(3)常功德,无生无灭,湛若虚空,一切如来平等共有。此有二名﹕一名法身,是报化身,诸功德法所依止故。二名自性身真如,乃是诸法自性,是报化身,实自性故。第二身者是诸如来三无数劫所集无边真实无漏自利功德,感得如是净妙色身,诸根相好,一一无边,相续湛然,尽未来 际。此有三名﹕一名法身,诸功德法所集成故,二名报身,以果酬因受乐报故。三名自受用,唯自受用妙法乐故。第三身者,谓诸如来三无数劫所集无边利他功德,随住十地菩萨所宣所显渐胜相好之身。此有五名﹕一名他受用(4),令他受用妙(5)法乐故。二名报身,酬报菩萨见佛因故。三名应身,应诸菩萨净心现故。四名化身,前后改转如变化故。五名法身,诸功德法所庄严故。第四身者是诸如来大慈悲故为未登地诸菩萨众,二乘凡夫所现微妙(6)鹿功德身(7)。此有三名﹕一名化身,以非真身如化现故。二名应身,但应凡小心所现故。三名法身,亦功德法所集聚故。第五身者是诸如来为化六道外道等类诸众生故所现种种异类身相。此有二名﹕一名化身,但是暂时变化现故。二名应身,暂应六道众生现故。非法身(8)者,非功德法集成相故。 明佛身(9)已显开合者,或有圣教开为五身,依广义门具(10)分别故﹔或有圣教开为四身,即五身中前之四身,不说第五,第四摄故,暂时化现,非久住故﹔或有圣教合为三身,谓法,报,化。此有三义﹕或合五中前之二身名为法身,其第一身是真如理,其第二身是真实(11)智,理智无别合为一故。金光明经说法如如及如如(12)智,名法身故。其报身者即是五中第三佛身,报诸菩萨功德因故。其化身者即五身(13)中第四化身,谓化(14)地前凡小现故。第二义者,或初法身(15) 即前五中第一佛身是诸功德法之体故。言报身者,合前五中第 二第三,有经论中皆名受用,为自为他受乐报故。化身即是五中第四,义如前说,此依大乘经论说也。 小乘经论说(16)法,报,化三身之义与此不同。言法身者即是如来无漏戒蕴,定蕴,慧蕴,解脱蕴,解脱智见蕴 ,此五是其功德之法,是诸圣贤所依体,故名为法身。言报身者即是王宫父母所生三十二相,八十种好,酬报过去因之(17)果故。言化身者即是如来所现神通化相身(18)是。此有二种﹕一者共有,即同二乘所有化现(19)十八变等﹔二不共有,即如经说如来所现大神变身。或有圣教合为二身,一者法身,即合五中前之二身,二者化身,即合五中后之三身,义如前说。或有圣教合为一身,即是五中前之四身皆功德法,总名为法。自体依止聚集义故,总名为身。 显开合竟答所问者。所言法身周遍法界,此依五中前二身说真如妙理,及能证智,理智(20)平等皆遍周(21)故。化身各各在一切佛,即是五中第四佛身,随彼佛所现别故。应身为一为异义者,此言(22)应身即当五中第三佛身。此佛应身随应十地菩萨所现。初地菩萨所现佛身坐于(23)百叶莲花台上,一叶(24)有一大千世界,其佛身量称彼莲花,二地所见坐(25)千叶莲花,三地所见坐万叶莲花,乃至十地如(26)是转增。初地见小,二地见大,同处同时不相障碍。不可言一,不可言异。不可言一者,十地所见各不同故﹔不可言(27)异者,所见之佛无别处故。菩萨所见,一异若斯,诸佛应身,一异亦尔,一微尘中有无量佛(28),一剎那中含三世劫,一佛住处有一切佛,一切(29)佛国有一切佛,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同处同时,不相障碍,以诸色法无实体故,真如理智无限碍故。如众翳者,同于一处所见差别,不相障碍。如众灯光,各遍似一。由是义故,非但诸佛所现应身非一非异,乃至报化身亦尔。 注释: (1) 原卷缺“其”。 (2) 甲卷作“之教”,原卷及乙卷作“诸教”今从后二者。 (3) 原卷作“其”,今从甲乙两卷。 (4) 甲卷缺漏“令他受用”四字﹔原卷作“命他受用”,“令”字系从乙卷。 (5) 原卷作“好”,今从甲乙两卷。 (6) 原卷作“少”,应为“妙”字之误。 (7) 原卷多“故”字,据甲乙两卷删去。 (8) 原卷缺“身”字,今从甲乙两卷。 (9) 同上。 (10)原卷作“是”,今从甲乙两卷。 (11) 原卷作“如”,今从甲乙两卷。 (12) 原卷缺漏“及如如”二字,今从甲乙两卷。 (13) 原卷缺“身”字,今从甲乙两卷。 (14) 原卷缺“化”字,今从甲乙两卷。 (15) 乙卷无“即”字,但留一空隙。 (16) 原卷缺“说”字,今从甲乙两卷。 (17) 原卷缺“之”字。 (18) 原卷误将“身”作“即”。 (19) 原卷作“现化”。 (20) 原卷及乙卷缺“理智”二字,今从甲卷。 (21) 原卷缺“周”字,今从甲乙两卷。 (22) 原卷缺“言”字,今从甲乙两卷。 (23) 原卷缺“于”字,今从甲乙两卷。 (24) 原卷缺“一叶”两字,今从甲乙两卷。 (25) 原卷缺“坐”字,今从甲乙两卷。 (26) 甲卷作“而”,今从原卷及乙卷。 (27) 参看七三。 (28) 原卷缺漏“菩萨所见……有无量佛”第二十四字,今从甲乙两卷,但甲卷缺“尘”字。 (29) 原卷缺“佛”字,今从甲乙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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