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646|回复: 10

买卖微信账号构成犯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2-24 15: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买卖微信账号构成犯罪

   日前,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被告人高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被告人高某违法所得5582元。宣判后,被告人高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高某通过网络向张某、邵某(二人另案处理)等人非法购买大量微信账号,加价以10元至90元不等向他人销售,与他人交易1212个微信账号,违法交易额20391元,获利5582元。案发后,被告人高某主动退赃,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以案释法: 本人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151604xb0300mvkcqqzllg.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24 16:07: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佳帖,学习、分享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2-24 16: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李帮进老师的首帖首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24 16:4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老師佳作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24 17: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搞出许多邪恶弄钱的法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24 17: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写得可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2-24 19:36: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日月同修老师的关注与点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2-24 19:3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张新泉网友的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2-2-24 19:3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张新泉网友的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2-25 10: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作!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11 18:42 , Processed in 0.038851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