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6218|回复: 46

网恋三年“女友”竟是身边天天见面的女同事, 还花了26万元,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6-9 08: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6-9 08:20 编辑

网恋三年“女友”竟是身边天天见面的女同事,还花了26万元,法院判了!

       请“红娘”牵线配姻缘,一不小心却牵出诈骗案。这是怎么回事?近日某市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同事牵线相亲,网恋“女友”三年花费26万元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女子张某珍提出给其同事孙先生介绍女友,并约在一家商场见面。吃过饭后,相亲女子表示有事就离开了。因为是第一次见面,孙先生也没有询问对方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只得请求张某珍从中搭桥牵线。
       得到孙先生对女方很满意的答复后,张某珍便告诉他,女方名叫“彭娜”,对孙先生也很满意,愿意与他交往。高兴之余,孙先生立即添加了张某珍提供的“彭娜”的微信号为好友,随后双方开始在网上进行交往。
        这恋爱一谈就是三年,期间“彭娜”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但因为相谈甚欢,孙先生对自己的网恋对象深信不疑。
        据统计,网恋期间,孙先生共计帮女友“彭娜”归还欠款、购买手机、衣服、给生活费等转账26万元。
         提出结婚后被拉黑,报警才发现“女友”竟是同事
        2021年,孙先生提出想与“彭娜”结婚,并多次发起视频通话,却遭到了对方拒绝。年底,“彭娜”提出分手并将孙先生拉黑。无奈之下孙先生请求“红娘”张某珍从中撮合,但张某珍不再像之前那样热情,反而劝说他放弃这段感情算了。
        想尽办法也联系不上女友,孙先生只好报警。然而警方调查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和孙先生网恋三年的“彭娜”,竟是“红娘”张某珍用另一个微信号冒充的!
       2021年12月,张某珍被警方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某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张某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其退赔孙先生经济损失26万元。
笔者提醒
       单身男女们在动心的同时也要动脑,应当在充分认知的基础上开始交往,凡是涉及金钱的敏感话题都要认真核实。一旦发现对方不靠谱,以各种理由“花式”要钱并且拒绝见面,一定要提高警惕,捂紧自己的“钱袋子”,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mmexport143a3022d76d43157412a05232e5d0ff_1642562540385.jpeg



u_1503150579_1958875033&fm_253&fmt_auto&app_138&f_JPEG_edit_16671190715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09: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人张某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张某珍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其退赔孙先生经济损失26万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09:33: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贴欣赏,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10: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案例佳作,欣赏学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12:19: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贴欣赏,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12:2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12: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恋三年“女友”竟是身边天天见面的女同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12:55: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帖,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13:0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帖,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6-9 13:3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老师好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11 20:15 , Processed in 0.03885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