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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津市禁烟(四) 彭克见
通过调查,全市共有鸦片烟毒贩卖者和吸食人员281人。其中90%是历史性的,10%是津市解放后才开始吸食的,专门贩卖烟毒的只占15%。
在调查中,公安机关摸清了烟毒来源,发现鸦片烟毒是从湘西大庸、桑植、永顺一带通过水路贩运来的。船上隐藏大烟的地点一般是夹杂在货物中、船舵处、夹底箱子和篓子底层。有些鸦片运到津市后,还通过贩卖者的周转,转卖到长沙、汉口、沙市、宜昌一带。为此,从8月份起,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加强对水上来往船只的检查,仅在8、9月份,就抓获了贩运鸦片犯24人,没收了大烟3864两,价值15万多元。
从8月24日开始,禁毒运动进入第二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动员烟毒人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彻底坦白,登记悔过。截止到9月2日,公安机关调查掌握的烟毒人员基本上都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了登记,表示悔过。有的烟毒犯只交代部分贩毒问题,还有一部分严重问题没有交代,但总的说登记工作还是有成绩的,这其中还出现过很多感人至深的典型。如生产街青年龚仁杰,通过禁毒运动的学习,觉悟提高很快,在家里就督促吸鸦片的母亲戒烟,公安机关号召登记时,他第一个带着母亲进行了登记,下了保证书,终于使母亲戒掉了持续的烟瘾。
根据党的政策和调查掌握的材料以及烟毒人员登记悔过、坦白交代的情况,公安机关在禁毒的第三阶段中,先后逮捕了烟毒犯44人,打击的重点仍是那些顽固抗拒坦白的贩运烟毒的分子,44人中贩运1000两以上的有姚福初等6人,居住在解放路的朱云清,从1939年起就贩运制造鸦片烟毒,拥有资金6000万元(旧币),专门贩运倒卖鸦片达2000多两,还从他家搜出鸦片等毒品110多两。逮捕贩卖鸦片500至1000两的有17人,贩卖100至500两的有21人,没收鸦片、吗啡等共计4427两,价值18万多元。此外,还向其他省市县提供了有关烟毒罪犯材料84件,涉及247人。
1952年9月上旬,对逮捕的44名烟毒犯,公安机关向禁毒委员会汇报后,转呈津市人民法院审理。同年9月18日,津市人民法院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召开了全市群众大会,宣判了烟毒犯的处理结果,判处顽固不化、抗拒交代的烟毒犯姚福初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3名,判处有期徒刑5至10年14名,判处有期徒刑3至5年17名,判处管制1至3年6名,判处拘役半年1名。对能彻底坦白交代,并有悔改表现的2名从宽处理,予以释放。
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内,虽然还发生了一起烟毒案件,但被公安机关及时打击处理了。至1954年,在津市流行近百年的鸦片烟毒,从此绝迹。
摘自政协湖南津市委员会编纂的《城市基因津市文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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