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8-2 17:24 编辑
津市法院“强力推进质效管理,完善综合配套改革”
强力推进质效管理。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类别司法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明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辅助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标准和价值追求,鼓励和调动办案积极性,多办案办铁案。强调院庭长带头办案,明确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院庭长办结案件1842件,占员额法官办案数量的 64.65%。深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提升办案效率,平均办案周期49.9 天,较去年同期缩短19.8天;调整充实质评员队伍,实行案件质量逐案评查,每月通报到法官到部门到具体指标排名,用制度保障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低于省高级法院设定的目标值。在常德和本市政法委组织的执法质量评查中,随机抽查的 32件案件,全部达到优秀等次。
完善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改革,优化速裁团队建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快速办理案件 450 件。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工作的衔接机制,召开审委会19次专业法官会议32次,讨论案件78件,我院“四点聚焦+靶向对表”专业法官会议工作经验被省高院推介。强化审判团队建设,认真开展第三次员额法官遴选工作,通过统一遴选考试,2人已入额,1人确定为候补对象。招录司法辅助人员 8人。
【摘录(2020)津市市人民法院年报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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