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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应运
《道德经》新解之三十二(连载) 【原文】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译文】 准备要把天下强取过来,我认为不会得到。天下自然规律的运用,是不可强行去夺取的,不可强行的执著于自己的方式。强行夺取必将失败,执著于自己的方式,将会永远失去想要得到的。所以,圣人不会强行的去夺取,也就不会失败,不会强行的执著于自己的方式,因此不会失去所想得到的。因为事物或者是前进的或者是跟随的;或者是缓缓出气的或者是是用力吐气的;或者是强壮的或者是衰弱的;或者是承载的或者是堕落的。所以圣人去除极端的,奢华的,庞大的。 【新解】 本节文章是《道德经》第二十九章。本章阐述了应以合于道的思想行为对待世间各种事物。不能强行违背事物的本质做事。不可强行夺取世间各种事物,强取反而得不到,而且将会失去想得到的。圣人懂得天道自然规律,只会做符合于自然规律的事,因此,圣人做任何事情都会成功。因为圣人能注重天下万物各其特点顺天而行事,去除自己极端的思想与行为,走适中之路,小过而又无不及,这样才可以应对各种不同的事物。 总之,本章告诉人们,不要强行违背事物本质做事,要走适中之路,在静观其变的基础上,顺应自然变化,进而应对各种事物的特点,随其变化而不断调整方式,这样才可以获得、达到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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