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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检举揭发常德这个犯罪团伙! 临澧红文化 2022-11-04 16:44 发表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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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4 20: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检举揭发常德这个犯罪团伙![url=]临澧红文化[/url] [color=var(--weui-FG-2)]2022-11-04 16:44 [color=var(--weui-FG-2)]发表于湖南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万东平、曾鹏飞等人

违法犯罪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部署,根据群众举报,2022年8月22日,澧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并对万东平等人立案侦查。自2022年8月26日以来,专案组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万东平(男,曾用名万义军,诨名“大万”,现年54岁,澧县甘溪滩镇人)、曾鹏飞(男,诨名“鹏飞”,现年52岁,澧县甘溪滩镇人)、孙鹏程(男,诨名“癞子”,现年42岁,澧县甘溪滩镇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万东平、曾鹏飞、孙鹏程等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三人均已被澧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2年11月1日,犯罪嫌疑人万东平、曾鹏飞经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决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以上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涉案团伙成员违法犯罪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一、敦促以上犯罪嫌疑人的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以及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被害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三、凡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它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根据《常德市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之规定予以奖励。

四、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受举报。

违法犯罪线索来信来访地址:澧县公安局8楼816办公室

举报电话:谭警官15073697927    高警官13786624264

举报电子邮箱:183672609@qq.com

“关系网”“保护伞”来信来访地址: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关系网”“保护伞”举报电话:郭主任 0736-3222918

澧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澧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日


▌来源澧州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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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4: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犯罪嫌疑人万东平、曾鹏飞、孙鹏程等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三人均已被澧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2年11月1日,犯罪嫌疑人万东平、曾鹏飞经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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