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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丶副主席刘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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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0: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2-11-10 10:33 编辑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

副主席刘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2年11月8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国强利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获取财政资金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至2020年,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亿余元,其中49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国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刘国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受贿赃款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刘国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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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1:0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普法佳帖,为版主老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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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1:5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陈老师佳帖美文,以案说法,知法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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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0 13:05: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雷老师的首帖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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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0 13:07: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李帮进老师的关注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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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22:54: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透顶,罪有应得。点赞版主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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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1 07: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案例佳作,向您学习。 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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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1 08: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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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1 10: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杨支埃老师的支持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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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11 1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古渡源网友的鼓励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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